立足深圳,服务大湾区
您值得信赖的企业资质咨询专家

自媒体要不要办理“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自媒体要不要办理“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一、定义:互联网出版业务,是指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将自己创作或他人创作的作品经过选择和编辑加工,登载在互联网上或者通过互联网发送到用户端,供公众浏览、阅读、使用或者下载的在线传播行为。

其作品主要包括:(一)已正式出版的图书、报纸、期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等出版物内容或者在其他媒体上公开发表的作品; (二)经过编辑加工的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方面的作品。

以上所述按照新闻出版总署的

要求

,凡是在互联网和移动网上上线运营电子阅读,电子出版物,音像制品,互联网图书,互联网报纸,互联网杂志,手机出版物,学术出版物,艺术出版物,教育出版物,游戏,地图等,都需要到相关单位申请互联网出版许可证办理。

二、审批部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 三、审批时间:100个工作日 四、《规定》刚刚发布的时候,这次修改主要体现了“三点变化”,留下了“三个悬念”。

“三点变化”是指对业界现有商业规则影响比较大三个方面: 一是网络原创出版物(常见的是原创小说)也要加标识(类版号管理,第29条); 二是除牌照管理外,网络游戏一事一批,游戏发行从此就和电影、电视剧的发行一样了,事前审查、逢发必审(第27、32条); 三是不许卖证、借证,网站域名、智能终端应用程序等出版平台和技术设备必须归牌照方所有,牌照方涉外合作必须报总局审批,从字面上断了VIE的路子,但实践中能否落实尚待观察(第8、10、21条)。

“三个悬念”,是指《规定》中尚未明确的重要制度,有待在后续的配套政策中进一步完善: 一是网络出版服务种类和边界(第2条); 二是特殊管理股规则(第22条); 三、原创加标识的具体做法(第29条)。 至于网络出版不允许外资掺合啥的,早就如此了,不必大惊小怪。


关于港信通

港信通专注香港证监会牌照香港保险经纪牌照香港MSO牌照放债人牌照申请服务,协助客户申请美国MSB牌照、NFA、RIA、加拿大MSB牌照、澳大利亚及墨西哥等主流海外金融牌照,支持企业实现跨境金融业务的合规拓展。亦提供开曼群岛离岸公司注册、离岸基金设立及全球合规运营等服务,助力企业布局国际市场。为企业提供一站式合规方案。如需了解更多,请联系港信通顾问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港信通 » 自媒体要不要办理“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港信通,你的粤港澳大湾区资质代办专家。

电话/微信 134 170 46218微信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