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登记小规模纳税人”真能实现“减税”?转登记小规模纳税人是一个选择,而不是非做不可。所以,如何理性对待、充分享受一般纳税人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带来的实惠,才是我们该考虑的。考虑些什么呢?企业应考虑目前的税负、上下游合作伙伴
要求
等综合因素确定是否要转、什么时间转登记。
从长期发展来看,企业还需测算好税负,慎重权衡是否转登记。如A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转登记前连续12个月应税销售额为400万元,且符合转登记相关条件,适用税率为16%(按5月1日后测算,下同)。上游企业所提供的货物金额共计350万元(不含税),提供税率为16%的抵扣凭证。
若A企业当期无库存、无销售退货及无留抵等情况下,经测算,增值税实际税负为2%[(400-350)×16%÷400],低于转登记后的3%,一般情况下可不考虑转登记。
但是,若上游企业已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A企业在不改变进货渠道的情况下,从上游购进货物可抵扣的进项税额为10.5万元(350×3%),那么A企业税负就会上升为13.4%[(400×16%-10.5)÷400]。这就意味着,A企业需要调整进货渠道,或者用压低进货价格来弥补高税负带来的损失。
盲目的转登记为小规模,无疑是给自己加重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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