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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深圳有限合伙人和普通合伙人有什么区别

注册深圳有限合伙人和普通合伙人有什么区别 注册深圳有限合伙人和普通合伙人有什么区别有限合伙人和普通合伙人部分区别 1.普通合伙人不得同本企业进行交易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全体合伙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有限合伙人可以同本企业进行交易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2.普通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有限合伙人可以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3.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协议不得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有限合伙企业不得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4.普通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其行为无效;有限合伙人可以将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有限合伙企业设立的条件 ()有二个以上合伙人(有限合伙企业由二个以上五十个以下合伙人设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有书面合伙协议; ()有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 ()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这一规定表明法律对合伙企业设立条件的规定要比对公司类企业设立条件低例如公司法对公司类企业设立规定有最低注册资金而合伙企业法对合伙企业的设立没有这样的限定在其他方面的条件上也有类似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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