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生集团办理的条件 医生集团办理的条件和流程分哪些 日前,笔者拜读了朋友转来的南京医科大学易利华教授的《中国可能尚缺一个以院长为主体的医生集团》文章。易教授认为在全国医生集团如雨后春笋般层出不穷的情况下,有必要再建一家以医院院长为主体的医生集团。
这篇文章在《健康界》发布后,引起广泛关注和热烈讨论。 笔者也觉得建一家这样的医院院长集团意义重大,这相当于在中国医疗领域建第一家“黄埔军校”。那么这家可称之为“黄埔军校”的医院院长集团(以下简称集团)如何建?笔者有以下建议: 一是应弄清建集团的目的。
既然是“黄埔军校”,那么这种集团为医疗领域培养和输送的应当是指挥员而不是战斗员,也就是医院院长及相关管理人员,而不是医生和护士。
所以建这种集团并不是让现在和将来在公立医院卸任的院长们去抱团建一家自己的医生集团,让具有临床技能的院长们再重操旧业,而是让这些院长们分别在全国众多医院中,充分利用其管理才能,为这些医院的健康、快速发展发挥领导作用。 二是应有一个合适的名称。
既然是“黄埔军校”是培养和输送医疗领域指挥员的,那么就不能称“院长医生集团”,因为院长是指挥员,而医生是战斗员,所以只能称“医院院长集团”或称“医院管理者集团(简称医管者集团)”。
本应是培养和输送人才的地方,按传统习惯应称“××学院或大学”,但为了适应市场化运作的需要,而且是参照“医生集团”的叫法,所以也只能称“××集团”更合适。 三是应明确集团的性质。该集团应既不是事业单位,也不是国有企业,只能是一个民间机构。
该机构可以是非营利性的,也可是是营利性的,可以由相关的协会或学会出面建立,也可由全国有影响的医院管理专家牵头建立。可以是独资,也可以是合资或股份制。 四是应明确集团的任务。该集团的任务是,对包括院长在内的医院管理人才进行挖掘、培养和推荐。 首先是挖掘。
由于我国的公立医院院长任用都有年龄限制,到了五十多岁(依然年富力强)就得卸任。卸任后有些退居二线,如没有临床技能的只有在原单位无所事事,而有临床专长的可能会成为一名普通医生。
在这些卸任的院长中有大量是有丰富实战经验的管理人才,由于种种原因,他们的管理专长得不到充分发挥,因而导致大量管理人才资源的闲置和浪费。那么集团就可通过多种方式去挖掘、发现此类人才,并将其相关信息和资料收集、整理、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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