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设立小额贷款公司的条件是什么?申请设立小额贷款公司的条件是什么?小额贷款公司是自然人、企业法人与其他社会组织投资设立,不吸收公众存款,经营小额贷款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小额贷款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以全部财产对其债务承担民事责任。
与银行相比,小额贷款公司更为便捷、迅速,适合中小企业、个体工商户的资金需求。
申请设立小额贷款公司具备的条件
- 有符合规定的章程;
- 发起人或出资人应符合规定的条件;
- 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100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2000万元;
- 有限责任公司应由9至50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有9至200名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 注册资本来源应真实合法,全部为实收货币资本,由出资人或发起人在公司设立时一次足额缴纳;
- 有符合任职资格条件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有具备相应专业知识和从业经验的工作人员;
- 有必需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
- 有符合
要求
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措施和与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
经营资金来源
要求
小额贷款公司的主要资金来源为股东缴纳的资本金、捐赠资金,以及来自不超过两个省内银行金融机构的融入资金。不得向内部或外部集资、吸收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小额贷款公司从银行业金融获得融入资金的金额,不得超过资本净额的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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