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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慈善基金会牌照 欢迎咨询

慈善基金会财产的管理和使用:1.境外基金会代表机构不得在中国境内组织募捐接受捐赠。2.公募基金会每年用于从事章程规定的公益事业支出不得低于上一年总收入的70%非公募基金会每年用于从事章程规定的公益事业支出不得低于上一年基金余额的8%

基金会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和行政办公支出不得超过当年总支出的10%。3. 基金会应当于每年3月31日前向登记管理报送上一年度工作报告接受年度检查年度工作报告在报送登记管理前应当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年度工作报告应当包括财务会计报告注册会计师审计报告开展募捐接受捐赠提供资助等活动的情况以及人员和机构的变动情况等基金会应当接受税务会计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税务监督和会计监督基金会在换届和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应当进行财务审计

基金会作为非盈利组织资金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比例支配不得作为非法敛财牟利的工具新设立慈善基金会的必备条件人员场地发起资金发起方公司等慈善基金会审批难度大增和停批的背景下可以考虑合作或并购的形式收购现成的慈善基金会牌照更省时。-/gbadbjc/-香港证监会牌照香港保险经纪牌照香港MSO牌照放债人牌照申请服务协助客户申请美国MSB牌照NFARIA加拿大MSB牌照澳大利亚及墨西哥等主流海外金融牌照支持企业实现跨境金融业务的合规拓展亦提供开曼群岛离岸公司注册离岸基金设立及全球合规运营等服务助力企业布局国际市场为企业提供一站式合规方案如需了解更多请联系港信通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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