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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完善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监管的指导意见》

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完善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监管的指导意见(转载)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在金融体系中居于重要地位其经营和风险状况直接关系到我国金融体系整体稳健性以及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

为完善我国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监管框架建立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的识别监管和处置机制防范系统性风险有效维护金融体系稳健运行经党中央国务院同意现提出以下意见总则(一)机构定义

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是指因规模较大结构和业务复杂度较高与其他金融机构关联性较强在金融体系中提供难以替代的关键服务一旦发生重大风险事件而无法持续经营将对金融体系和实体经济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可能引发系统性风险的金融机构(二)机构范围

本意见所称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包括系统重要性银行业机构系统重要性证券业机构系统重要性保险业机构以及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以下简称金融委)认定的其他具有系统重要性从事金融业务的机构

“银行业机构”指依法设立的商业银行开发性银行和政策性银行“证券业机构”指依法设立的从事证券期货基金业务的法人机构“保险业机构”指依法设立的从事保险业务的法人机构(三)完善监管的主要途径

完善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监管主要通过两条途径实现:1.对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制定特别监管

要求

以增强其持续经营能力降低发生重大风险的可能性。2.建立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特别处置机制确保其在发生重大风险时能够得到安全快速有效处置保障其关键业务和服务不中断同时防范“大而不能倒”风险

本意见提出的特别监管

要求

是对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实施的额外监管措施不取代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监管部门的日常监管职责(四)工作机制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由金融委在人民银行和银保监会证监会工作的基础上确定

人民银行负责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基本规则制定监测分析并表监管视情责成有关监管部门采取相应监管措施并在必要时经国务院批准对金融机构进行检查监督银保监会证监会负责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评估的数据收集得分计算和名单报送依法对相应行业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实施微观审慎监管

人民银行会同银保监会证监会及财政部等其他相关单位建立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特别处置机制金融委成员单位之间要切实加强关于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的信息共享和监管合作(五)监管责任相关部门应按照本意见规定的分工切实履行对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的监督管理责任

因相关部门未履行监督管理责任或履行监督管理责任不到位而造成重大金融风险金融委办公室按程序牵头启动监管问责(六)识别标准和基本监管规则金融委办公室组织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依据本意见提出系统重要性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机构识别标准和监管的实施细则报金融委审议通过后施行

评估与识别(七)评估流程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的评估按照以下流程每年开展一次:1.确定参评机构范围。2.采用指标法识别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确定定量评估指标和评分方法制作数据收集模板向参评机构收集评估所需数据

3.计算各参评机构系统重要性得分确定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认定分数阈值形成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初始名单。4.结合其他定量和定性分析作出监管判断对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初始名单作出调整。5.确定并公布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最终名单(八)参评机构范围

人民银行会同银保监会证监会根据各行业发展特点制定客观定量简单可比的标准划定参评机构范围

参评标准可采用金融机构的规模指标即所有参评机构表内外资产总额不低于监管部门统计的同口径上年末该行业总资产的75%或采用金融机构的数量指标即银行业证券业和保险业参评机构数量分别不少于30家、10家和10家(九)评估指标采用定量评估指标计算参评机构的系统重要性得分

评估指标主要衡量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经营失败对金融体系和实体经济的潜在影响包括机构规模关联度复杂性可替代性资产变现等一级指标人民银行会同银保监会证监会根据各行业特点和发展状况设置二级指标及相应权重(十)收集数据

银保监会和证监会根据金融委审议通过的评估指标和参评机构范围制作数据报送模板和数据填报说明数据填报说明包含各二级指标定义模板较上年的变化等内容参评机构于每年6月底之前填写并提交上一会计年度数据监管部门进行数据质量检查和数据补充修正并与人民银行共享参评机构的监管报表填报数据和其他相关信息

(十一)系统重要性得分银保监会和证监会在完成数据收集后计算参评机构系统重要性得分除另行规定计算方法的情形外每一参评机构具体指标值占全部参评机构该指标总和的比重与该指标相应权重的乘积之和即为该参评机构的系统重要性得分

银保监会和证监会根据整体得分情况确定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阈值形成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初始名单提交金融委办公室(十二)监管判断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可根据其他定量或定性辅助信息提出将系统重要性得分低于阈值的金融机构加入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名单的监管判断建议与初始名单一并提交金融委办公室

必要时按系统重要性得分对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分组实行差异化监管(十三)名单确定和披露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初始名单相应金融机构填报的数据和系统重要性得分监管判断建议及依据于每年8月底之前提交金融委审议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最终名单经金融委确定后由人民银行和相关监管部门联合发布

(十四)评估流程和方法的审议与调整金融委每三年对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的评估流程和方法进行审议并进行必要调整与完善行业发生显著变化现有评估流程和方法不能满足防范系统性风险实际需要的金融委可对评估流程和方法进行额外审议特别监管

要求

(十五)附加监管

要求

人民银行会同银保监会证监会在最低资本

要求

储备资本和逆期资本

要求

之外针对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提出附加资本

要求

和杠杆率

要求

报金融委审议通过后施行

为反映金融机构的系统重要性程度附加资本采用连续法计算即选取系统重要性得分最高的金融机构作为基准机构确定其附加资本

要求

其他机构的附加资本

要求

根据系统重要性得分与基准机构得分的比值确定

当对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进行分组监管时可在各组内分别选取系统重要性得分最高的机构作为各组的基准机构组内其他机构的附加资本

要求

采用连续法确定根据行业发展特点人民银行可会同银保监会证监会视情对高得分组别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提出流动性大额风险暴露等其他附加监管

要求

报金融委审议通过后施行

(十六)公司治理在现有治理监管

要求

基础上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要进一步建立风险覆盖全面管理透明有效的治理架构进一步明确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管层的职责权限并在董事会下设风险管理委员会负责评估机构存在的系统性风险因素明确系统性风险管理目标制定风险防控有关措施督促管理层落实有关工作

(十七)风险管理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要进行并表风险管理对整体治理资本风险和财务等进行全面和持续管控不断优化风险偏好建立全面风险管理架构每年制定或更新风险管理计划并报送人民银行和相应监管部门

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的风险管理计划应包括对机构风险状况的全面分析风险防控体系有效性的评估以及改进风险管理水平的具体措施(十八)信息系统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要建立高效的数据收集和信息系统实现对整体风险状况的有效监控不断优化相关信息报送机制强化信息披露审慎监管(十九)日常监管

银保监会证监会依法对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实施日常监管包括对机构及其业务范围实行市场准入管理审查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或者任职条件对机构实施现场检查和非现场监管收集机构的相关监管数据开展风险与合规评估建立风险监控评价和预警体系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等

财政部按规定对开发性银行政策性银行及其开发性政策性业务进行监管(二十)风险监测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定期针对机构整体经营情况或个别业务开展风险评估

要求

机构遵守更高的信息披露标准以及采取其他有助于监测分析机构风险状况的措施(二十一)压力测试

人民银行会同银保监会证监会定期对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开展压力测试根据压力测试结果视情对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提出额外的监管

要求

或采取相应监管措施(二十二)监管建议人民银行基于对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的风险判断可建议相关监管部门采取相应监管措施相关监管部门要积极采纳建议并及时作出回复

(二十三)宏观审慎措施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存在违反审慎经营规则或威胁金融稳定的人民银行可向该机构直接作出风险提示必要时人民银行商有关部门按照法定程序对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的业务结构经营策略和组织架构提出调整建议并推进有效实施以降低其引发系统性风险的可能性

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要按

要求

进行整改并向人民银行和相关监管部门提交报告特别处置机制(二十四)危机管理小组

人民银行牵头银保监会证监会及财政部等其他相关单位组建危机管理小组负责建立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的特别处置机制推动恢复和处置计划的制定开展可处置性评估以确保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经营失败时能够得到安全快速有效处置保障关键业务和服务不中断避免引发系统性风险(二十五)恢复计划

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要制定恢复计划并按年度更新提交危机管理小组审议修订后执行恢复计划旨在确保在极端压力情景下金融机构能够通过采取相关措施恢复正常经营

恢复计划包括但不限于机构概览执行恢复计划的治理架构关键功能和核心业务识别压力情景的设计和分析恢复措施触发条件具体实施方案可行性分析执行障碍和改进建议等内容(二十六)处置计划危机管理小组会同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制定处置计划并按年度更新处置计划经危机管理小组审议修订后执行

处置计划旨在通过预先制定的处置方案确保机构在陷入实质性财务困难或无法持续经营时能够得到快速有序处置并在处置过程中维持关键业务和服务不中断避免引发系统性风险

处置计划包括但不限于机构概览执行处置计划的治理架构关键功能和核心业务识别处置措施触发条件处置计划实施所需的信息和数据处置策略分析处置权力和处置工具分析具体实施方案可行性分析处置对经济金融的影响执行障碍和改进建议等内容(二十七)可处置性评估

危机管理小组对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按年开展可处置性评估评估处置机制的可行性与可靠性以及提高可处置性需改进的方面

评估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处置机制和处置工具是否合法可行处置资金来源及资金安排是否明确金融机构的关键功能识别方法是否合理关键功能在处置中能否持续运行组织架构及管理信息系统能否支持处置处置的跨境合作和信息共享安排是否可行金融市场基础设施能否持续接入处置对经济金融的影响等

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发生兼并收购重组等重大变化的危机管理小组要及时评估其可处置性的变化情况(二十八)信息报送

要求

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要及时向危机管理小组提供审查恢复和处置计划开展可处置性评估所需要的相关信息确保自身管理信息系统能够迅速全面满足相关信息报送

要求

(二十九)问题机构处置原则

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发生重大风险经批准由人民银行会同相关部门成立风险处置工作小组进行应对和处置处置过程中应当明晰处置责任既要守住底线防范系统性风险又要依法合规防范道德风险

依据恢复和处置计划在处置资金使用顺序上首先使用金融机构自有资产或市场化渠道筹集资金开展自救上述措施不能化解风险的相应行业保障基金可以依法提供流动性支持或救助如上述措施均无法化解风险在可能引发系统性风险危及金融体系稳定时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可以向人民银行申请有前置条件的应急性流动性支持或救助必要时由人民银行会同有关部门审核并按程序报批后实施

国际协调与合作(三十)与国际组织的合作人民银行财政部银保监会证监会加强与金融稳定理事会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国际证监会组织和国际保险监督官协会等国际组织的交流合作结合我国国情稳妥推进国内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监管框架与国际准则接轨

当全球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同时也被认定为国内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时原则上适用两者之中较高的特别监管

要求

(三十一)与境外监管部门的合作

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不断提升与境外监管部门的合作水平加强对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境外分支机构的监管必要时与东道国相关部门签订跨境合作协议强化监管和处置过程中的协调合作实施本意见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金融控股公司适用国家有关金融控股公司监管的规定但经金融委认定具有系统重要性的金融控股公司同时适用本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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