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就经济的发展,市场需求更趋向多元化,人民在解决温饱问题,逐渐奔向小康的时候,对于自有财产的配置,方式方法就很多啦。自从保险以来,保险这两个字出现在每个人的生活中,出行买保险,给家人和朋友买保险。保平安保个心安。那么很多朋友想进入这个保险行业,该设立什么公司呢?
我给您整理了一下详细的资料,深度的剖析。保险代理公司的设立应符合以下条件:1.有符合法律法规
要求
的发起人设立保险代理公司,应有相应的发起人,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人数为50人以下,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人数为2-200人。
依据《保险专业代理机构监管规定》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一些特定主体,如机关、社团等不能投资企业的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成为保险专业代理公司的发起人或者股东。
此外,为了避免自我代理等机会主义行为,保险公司员工投资保险专业代理公司的,应当书面告知所在保险公司;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的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投资保险专业代理公司的,也应当根据《公司法》有关规定取得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的同意。
- 注册资本达到法定的额度注册资本是全体股东所认缴的股本总额,也是保险代理公司对外承担责任的财产基础。各国对保险代理公司的设立一般都规定了最低注册资本。
我国2004年的《保险代理机构管理规定》
要求
,保险代理机构以有限责任公司形式设立的,其注册资本或者出资不得少于人民币50万元;以股份有限公司形式设立的,其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1000万元。
国际游先生承接过多起保险代理公司注册和牌照申办,在热线189-4872-5085中提示到:但2013年4月27日新颁布的《保险专业代理机构监管规定》的决定中提高了注册资本额度,其第7条规定,保险专业代理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注册资本都应该是实缴货币资本。
- 有符合法律规定的公司章程公司章程是公司组织和行为的基本准则,也是公司设立的基础性文件。它由发起人股东制定,规范了公司设立的目的、经营范围、组织机构、权利行使方式等基本问题,对公司股东、董事会、监事会、总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都具有法律约束力。设立保险代理公司,必须具备相应的章程。
- 有符合任职资格的董事长、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险代理业的社会影响很大,保险代理工作也具有很强的技术性和专业性。因此,为了保障保险代理公司的顺利运营,也需要经营管理人员具备丰富的保险工作经验和专业知识。
《保险法》第121条
要求
,保险专业代理机构的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品行良好,熟悉保险法律、行政法规,具有履行职责所需的经营管理能力,并在任职前取得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核准的任职资格。
《保险专业代理公司监管规定》第20、21条进一步明确:保险专业代理机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保险专业代理公司的总、副总或者具有相同职权的管理人员以及保险专业代理公司分支机构的主要负责人。当然,比较着急开展业务的朋友,对于新注册觉得难度大,时间又比较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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