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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私募基金,你需要了解的(七)

關於私募基金,彭易经理继续带大家学习吧!61风险评估调查问卷内容应包含哪些信息?

风险评估调查问卷的内容应包含如下方面

  1. 投资者基本信息其中个人投资者基本信息包括身份信息年龄学历职业联系方式等信息机构投资者基本信息包括工商登记中的必备信息联系方式等信息
  2. 财务状况其中个人投资者财务状况包括金融资产状况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收入中可用于金融投资的比例等信息机构投资者财务状况包括净资产状况等信息
  3. 投资知识包括金融法律法规投资市场和产品情况对私募基金风险的了解程度参加专业培训情况等信息
  4. 投资经验包括投资期限实际投资产品类型投资金融产品的数量参与投资的金融市场情况等
  5. 风险偏好包括投资目的风险厌恶程度计划投资期限投资出现波动时的焦虑状态等
  6. 采用互联网方式推介私募基金如何履行特定对象确定程序?

募集机构通过互联网媒介在线向投资者推介私募基金之前应当设置在线特定对象确定程序在线特定对象确定程序包括但不限于

  1. 投资者如实填报真实身份信息及联系方式
  2. 募集机构应通过验证码等有效方式核实用户的注册信息
  3. 投资者阅读并同意募集机构的网络服务协议
  4. 投资者阅读并主动确认其自身符合《私募办法》第三章关于合格投资者的规定
  5. 投资者在线填报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的问卷调查
  6. 募集机构根据问卷调查及其评估方法在线确认投资者的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
  7. 私募基金风险评级?募集机构应当自行或者委托第三方机构对私募基金进行风险评级建立科学有效的私募基金风险评级标准和方法
  8. 私募基金风险评级的应用?募集机构应当根据私募基金的风险类型和评级结果向投资者推介与其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相匹配的私募基金
  9. 私募基金推介材料的

要求

募集机构应当采取合理方式向投资者披露私募基金信息揭示投资风险确保推介材料中的相关内容清晰醒目私募基金推介材料内容应与基金合同主要内容一致不得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如有不一致的应当向投资者特别说明。66、私募基金推介材料应包含的内容?

私募基金推介材料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 私募基金的名称和基金类型
  2. 私募基金管理人名称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编码基金管理团队等基本信息
  3. 中国基金业协会私募基金管理人以及私募基金公示信息(含相关诚信信息)
  4. 私募基金托管情况(如无应以显著字体特别标注)其他服务提供商(如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保管机构等)是否聘用投资顾问等
  5. 私募基金的外包情况
  6. 私募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策略和投资限制概况
  7. 私募基金收益与风险的匹配情况
  8. 私募基金的风险揭示
  9. 私募基金募集结算资金专用账户及其监督机构信息
  10. 投资者承担的主要

費用

及费率投资者的重要权利(如认购赎回转让等限制时间和

要求

等)(十一)私募基金承担的主要

費用

及费率

  1. 私募基金信息披露的内容方式及频率
  2. 明确指出该文件不得转载或给第三方传阅
  3. 私募基金采取合伙企业有限责任公司组织形式的应当明确说明入伙(股)协议不能替代合伙协议或公司章程

说明根据《合伙企业法》或《公司法》合伙协议公司章程依法应当由全体合伙人股东协商一致以书面形式订立申请设立合伙企业公司或变更合伙人股东的并应当向企业登记机关履行申请设立及变更登记手续

  1. 中国基金业协会规定的其他内容
  2. 推介私募基金应禁止的行为?

募集机构及其从业人员推介私募基金时禁止有以下行为

  1. 公开推介或者变相公开推介
  2. 推介材料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 以任何方式承诺投资者资金不受损失或者以任何方式承诺投资者最低收益包括宣传“预期收益”“预计收益”“预测投资业绩”等相关内容
  4. 夸大或者片面推介基金违规使用“安全”“保证”“承诺”“保险”“避险”“有保障”“高收益”“无风险”等可能误导投资人进行风险判断的措辞
  5. 使用“欲购从速”“申购良机”等片面强调集中营销时间限制的措辞
  6. 推介或片面节选少于6个月的过往整体业绩或过往基金产品业绩
  7. 登载个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祝贺性恭维性或推荐性的文字
  8. 采用不具有可比性公平性准确性权威性的数据来源和方法进行业绩比较任意使用“业绩最佳”“规模最大”等相关措辞
  9. 恶意贬低同行
  10. 允许非本机构雇佣的人员进行私募基金推介
  11. 推介非本机构设立或负责募集的私募基金
  12. 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中国基金业协会禁止的其他行为
  13. 推介私募基金不得通过哪些媒体渠道?

募集机构不得通过下列媒介渠道推介私募基金

  1. 公开出版资料
  2. 面向社会公众的宣传单布告手册信函传真
  3. 海报户外广告
  4. 电视电影电台及其他音像等公共传播媒体
  5. 公共门户网站链接广告博客等
  6. 未设置特定对象确定程序的募集机构官方网站微信朋友圈等互联网媒介
  7. 未设置特定对象确定程序的讲座报告会分析会
  8. 未设置特定对象确定程序的电话短信和电子邮件等通讯媒介
  9. 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中国基金业协会自律规则禁止的其他行为
  10. 签署基金合同前的准备工作?在投资者签署基金合同之前募集机构应当向投资者说明有关法律法规说明投资冷静期回访确认等程序性安排以及投资者的相关权利重点揭示私募基金风险并与投资者签署风险揭示书
  11. 风险揭示书的内容?

风险揭示书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 私募基金的特殊风险包括基金合同与中国基金业协会合同指引不一致所涉风险基金未托管所涉风险基金委托募集所涉风险外包事项所涉风险聘请投资顾问所涉风险未在中国基金业协会登记备案的风险等
  2. 私募基金的一般风险包括资金损失风险基金运营风险流动性风险募集失败风险投资标的的风险税收风险等
  3. 投资者对基金合同中投资者权益相关重要条款的逐项确认包括当事人权利义务

費用

及税收纠纷解决方式等

如果你对这方面还有什么需要了解的欢迎你随时咨询彭易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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