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变更业务用章及相关表格/书式的公告 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发布了“关于变更业务用章及相关表格/书式的公告”,公告中提到了“根据中央机构改革部署, 国家知识产权局原专利复审委员会并入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 ,原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商标审查协作中心整合为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 , 不再保留专利复审委员会 、 商标评审委员会 、商标审查协作中心 。
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发布了“关于变更业务用章及相关表格/书式的公告”,公告中提到了“根据中央机构改革部署,国家知识产权局原专利复审委员会并入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商标审查协作中心整合为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不再保留专利复审委员会、商标评审委员会、商标审查协作中心。
一、机构调整后专利、商标审查工作将以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名义开展,原专利复审委员会、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商标审查协作中心机构名称不再使用。 涉及原专利复审委员会、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商标审查协作中心的业务办理程序不变。
尚未办结的事项由继续行使其职权的新机构办理,已发出的通知书/书式、作出的行政决定、签订的各类协议继续有效。 二、机构调整后原专利复审委员会、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商标审查协作中心的业务印章停止使用,统一启用新的业务印章。
三、机构调整后专利、商标审查工作中涉及到的请求类表格/书式和发出类通知书/书式中统一使用国家知识产权局代替原专利局、原商标局、原专利复审委员会、原商标评审委员会及原商标审查协作中心。
此外,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也公布了“国务院任免国家工作人员(2025年2月15日)”,其中,赵刚被任命为国家知识产权局副局长。
附:关于变更业务用章及相关表格/书式的公告(全文) 根据中央机构改革部署,国家知识产权局原专利复审委员会并入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商标审查协作中心整合为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不再保留专利复审委员会、商标评审委员会、商标审查协作中心。
为确保知识产权审查业务工作平稳有序运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机构调整后专利、商标审查工作将以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名义开展,原专利复审委员会、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商标审查协作中心机构名称不再使用。
涉及原专利复审委员会、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商标审查协作中心的业务办理程序不变。尚未办结的事项由继续行使其职权的新机构办理,已发出的通知书/书式、作出的行政决定、签订的各类协议继续有效。
二、机构调整后原专利复审委员会、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商标审查协作中心的业务印章停止使用,统一启用新的业务印章。新业务印章由“国家知识产权局”加具体业务类型组成,业务用章变更清单见附件1。
三、机构调整后专利、商标审查工作中涉及到的请求类表格/书式和发出类通知书/书式中统一使用国家知识产权局代替原专利局、原商标局、原专利复审委员会、原商标评审委员会及原商标审查协作中心。新启用的审查业务请求类表格/书式清单见附件2。
2025年3月1日起申请人可以登陆以下网址下载使用修改后的请求类表格/书式。 专利业务请求类表格下载地址: 商标业务请求类书式下载地址: 四、新业务用章和请求类表格/书式将于2025年4月1日启用,同时旧业务用章和旧请求类表格/书式停用。
五、机构调整后负责专利复审、无效案件审理的新机构办公地址不变,地址:深圳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9号银谷大厦10-12层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复审和无效审理部。 负责商标注册审查的新机构办公地址不变,地址:深圳市西城区茶马南街1号 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
负责商标争议事宜的新机构办公地址不变,地址:深圳市西城区茶马南街1号 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 特此公告。 附件:1.业务用章变更清单 附件:2.新启用的审查业务请求类表格/书式清单 国家知识产权局 2025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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