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足深圳,服務大灣區
您值得信賴的企業資質諮詢專家

干货|上市公司与私募基金合作并购基金两大风险点

彭易经理今天给大家介绍下上市公司与私募基金合作并购基金两大风险点大家一起来学习下吧!一内部合作上市公司本身并非资本运作专业机构亦不一定储备专业资本运作人员在并购过程中还需依赖专业投行人士或财务顾问

因此,在与私募基金合作过程中上市公司希望合作方具有丰富资本运作经验包括标的遴选能力募资能力投后管理能力上市公司市值管理能力而参与合作设立并购基金的私募基金有些是从事一级股权市场投资的班底有些是投行团队转型还有些是资管背景人士

如何将上市公司熟悉自身及上下游产业私募基金较强的资本运作能力在并购基金运营中形成合力是并购能否最终实现双赢的关键从目前上市公司与私募基金合作设立并购基金的情况来看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对合作进行优化:1、决策机制上市公司与私募基金合作设立并购基金以有限合伙企业形式常见

一般由私募基金管理人担任普通合伙人上市公司及其他投资人为有限合伙人有限合伙企业成立投资决策委员会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各自委派委员决策项目投资退出事宜

目前大多数并购基金参考了传统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内部合作模式但由于上市公司的参与上市公司收购标的公司为主要备选退出渠道等特点并购基金过于依照传统私募股权基金模式各合伙人相关权利义务的约定是不足以保障各方权益以及防范风险并购基金应当在决策机制方面围绕以下方面进行有针对性的约定

  1. 合伙人大会虽然《合伙企业法》并未强制规定有限合伙企业必须设置合伙人大会但对合伙人职责以及合伙企业解散清算或者改变合伙企业的名称等事项应当由合伙人大会作出决议合伙人大会表决机制的设计直接关系到各方对所议事项的影响程度

经分析发现不少并购基金参考有限公司股东会的表决机制即按照出资比例来决策所议事项而上市公司在并购基金中的出资比例往往很低无法实质影响到合伙企业解散清算或者改变合伙企业的名称等事项

另外有些基金的合伙协议约定经认缴或实缴出资额占合伙企业财产份额比例超过三分之二以上的合伙人同意即可修改合伙协议如果上市公司认缴或实缴出资额不足三分之一则投资决策委员会决策机制可能被基金管理人和优先级资金提供方通过修改合伙协议的方式废止

不同于一般性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上市公司方虽然仅为有限合伙人但由于并购基金名称中往往含有上市公司股票简称社会大众以及标的公司对于并购基金的认可也很大程度上是基于对上市公司的信任并购基金之设立目的也是围绕上市公司需求开展并购

所以基于防范对上市公司可能存在的不良影响和潜在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并购基金内部管理风险等在合伙人大会表决机制上上市公司应当在某些特定事项上具有特别表决权

  1. 投资决策委员会并购基金往往会设置投资决策委员会上市公司基金管理人优先级资金提供方根据协商结果委派委员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审议决议投资项目选定收购退出等投资决策事项

这样的制度设计基本上也是参照一般性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模式然而在一般性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模式下由于投资人利益一致投委会表决机制的设计仅是为了防范投资决策过于独断导致决策失误

并购基金实际主要以将标的公司卖给上市公司作为退出方式如果上市公司方委派的委员在投委会决议项目退出时具有一票否决权则持有一票否决权的上市公司实际成为并购基金的交易对手方假设上市公司否决并购基金向除转让给上市公司外的任何退出方式则面临着并购基金被迫按照上市公司

要求

将标的转让给上市公司

并购基金的其他投资人尤其是需刚性兑付的银行资金风险理论上是不可控的所以如何保证上市公司在决策并购基金退出时保持公平公证合理合规呢?尤其是上市公司以发行股份的方式认购并购基金所持标的公司的股权上市公司股票如何定价也必将成为各方博弈的焦点

综上目前大多数并购基金投委会的决策机制沿用一般性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是一个潜在的隐患上市公司一票否决权在并购基金投委会决策机制设计方面可以进行一定区分由于并购基金围绕上市公司并购需求展开项目选定收购且上市公司具有优先认购权所以在项目选定收购方面上市公司方具有一票否决权

项目退出阶段投委会审议将标的企业转让给上市公司时上市公司方应当回避上市公司拒绝收购标的企业的则由于并购基金转让标的企业与上市公司再无潜在交易可能上市公司方委派的委员应当与其委员表决权效力相同不再有一票否决的必要

  1. 上市公司优先收购权有条件的回购义务目前大多数并购基金都会设置上市公司优先认购标的企业的条款从上市公司角度出发设立并购基金的目的是围绕上市公司有意发展的产业进行投资,因此,并购基金收购目标企业的股权后上市公司理应对目标企业拥有优先收购权

从权利义务对等角度出发既然设立并购基金的目的是围绕上市公司有意发展的产业进行投资上市公司具有对目标企业的优先收购权那么上市公司应当具有对应的义务否则对于其他投资者是不公平的甚至其他投资者基于上市公司收购作为投资退出渠道的期待可能会落空

因此,平衡优先认购权和回购义务成为投资者实际上最为关注的要点如果上市公司在设立并购基金时即承诺将最终收购标的企业则可能由于标的企业最终发展态势不符合证监会

要求

或者上市公司自身战略转型等因素未能实现收购标的企业上市公司需要承担违约风险

并购基金存在的必要性之一即为上市公司收购提前规避或防范风险而完全将标的企业后续发展态势下滑监管政策变化等收购失败的非主观因素导致的风险加于上市公司并购基金的功能就大打折扣笼统规定上市公司优先认购权和回购义务都是不科学不合理的

在上市公司优先认购权对应的义务承担方面可以考虑由上市公司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为优先级投资人提供基本收益担保并购基金投委会表决同意收购标的企业是并购基金整体意志的体现不应当认定为是上市公司单方面的决定相应地也不应当当然

要求

上市公司承担回购义务

如果并购基金投委会表决项目投资时上市公司方同意投资而其他委员不同意投资为了实现围绕上市公司并购需求开展并购活动的宗旨除上市公司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为优先级投资人除提供基本收益担保外如果上市公司承诺将有条件的回购标的企业则并购基金应当按照上市公司方的意愿进行投资否则并购基金的功能未得到体现

至于附条件的回购义务上市公司可以基于标的企业预计盈利状况合规程度业务发展态势等设定其收购的条件一方面可以保证风险可控另一方面对基金管理人投后管理也提出了实质性

要求

促使基金管理人谨慎投资积极提升标的企业价值

如此则并购基金的价值回到通过投资能力资源对接资金募集标的企业价值挖掘和提升来实现而不是单纯依赖上市公司收购为退出渠道通过二级市场套利来获取收益。3、职责划分并购基金浪潮掀起即是因为上市公司具有相关产业经验和社会公信力而专业的基金管理人则具有投资经验和募资能力

如何将二者各自的作用合力发挥至最佳就需要明确各自的职责划分

  1. 项目投资目前大多数并购基金关于基金管理人有限合伙人的职责划分都是参考一般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模式即基金管理人负责基金的日常经营及投资管理事务包括但不限于投资项目的开发筛选投资价值分析跟踪尽职调查投资方案设计与标的方沟通与谈判等基金管理人收取固定管理费及浮动收益上市公司仅作为有限合伙人监督基金管理人和基金的财务状况参与利润分配

不同于一般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并购基金作为主要围绕上市公司有意并购的产业进行投资的专项基金或定向基金所投资目标企业很大的可能是转让给上市公司参考一般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职责划分并没有很好地将上市公司的资源经验及社会公信力利用起来不利于并购标的筛选尽职调查价值分析及洽谈

上市公司和基金管理人应当共同履行投资项目的开发筛选投资价值分析基金管理人负责跟踪投资项目委托外部专业机构进行尽职调查基金管理人负责设计投资方案与标的方沟通与谈判总之将上市公司纳入投资项目管理中有利于发挥上市公司行业和管理经验同时上市公司也能深入项目中有利于后续并购的判断和开展

总之应当将项目投资具体执行的工作交由基金管理人和上市公司共同完成共同分享管理费(2)投后管理不少人认为并购基金实际仅为上市公司收购标的企业过程中的“过桥方”既然退出渠道已经锁定投后管理只是一个形式

实际上从目前令人瞠舌的实际业绩远低于并购利润承诺数现象看上市公司收购标的企业可能由于停牌期限等原因并未真正认知企业价值最终弄出笑话同时损害了股民利益

并购基金在持有标的企业阶段应当充分履行好上市公司收购前企业价值挖掘财务规范业务资源对接管理提升法律合规规范等职责尤其是并购基金投资标的企业不需要遵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涉及的资产权属清晰资产过户或者转移不存在法律障碍相关债权债务处理合法可以充分利用分期付款业绩对赌回购股权质押及其他投资者保护手段提前将风险进行控制

前述投后管理职责的履行只要基金管理人和上市公司共同配合才能有效完成(3)投资退出如果选择向上市公司转让标的作为并购基金的退出方式由于上市公司与并购基金的交易对抗原因在向上市公司转让标的公司的过程中上市公司方委派的投委会委员应当回避表决以解决交易利益冲突问题

交易完成后并购基金持有上市公司股票期间上市公司应当仅作为有限合伙人参与收益分配不应当继续委派投委会委员决策股票抛售等事项以防范内幕交易发生

从事上市公司与私募基金合作设立并购基金的管理人应当具备上市公司拟投资领域较强的行业研究能力和丰富行业资源除具有股权投资经验和投后管理能力外还需要具有将标的企业注入上市公司后的行业整合能力和上市公司市值管理能力

因此,在二级市场套利空间必然下行的背景下未来有竞争力的并购基金的管理人应当具备综合的资本运营能力对行业的认知标的企业培育和规范将成为基金管理人最终胜出的核心因素外部监管目前对上市公司与私募基金合作并购基金的监管主要是证券交易所的信息披露

要求

证券交易所的信息披露

要求

目的是防范利益输送与利益冲突的确保信息隔离机制不得从事内幕交易市场操纵虚假陈述等违法违规行为

从交易所对于上市公司与私募基金合作并购基金的问询意见来看交易所还关注并购基金投资领域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是否存在协同效应投资失败或亏损的风险(上市公司可能承担的最高风险)内部管理风险等以及公司计划如何采取风控措施

除上述信息披露

要求

并购基金内部管理风险上市公司参与并购基金可能的风险与收益外并购基金应当充分考虑如下要点以满足监管

要求

:1、如何保证信息隔离杜绝利用内幕信息或进行市场操纵的可能并购基金由于上市公司或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上市公司子公司的参与在并购基金向上市公司转让标的企业时如何保证信息隔离杜绝利用内幕信息或进行市场操纵的可能需要并购基金制订行之有效的内控制度

经研究发现在《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出台之前某上市公司曾向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与外部投资者共同定向非公开发行股票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与外部投资者存在结构化安排

该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修订了三次股票定价也调整了三次最终还是因为证监会对于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利用杠杆引入外部投资者认购上市公司股票在如何防范内幕交易方面始终存有疑虑而黯然终止

虽然证监会鼓励投资机构参与上市公司并购重组但并不意味着证监会在审核交易时对于信息隔离杜绝利用内幕信息或进行市场操纵有特殊政策

并购基金的盈利点在于将标的企业转让给上市公司的差价和未来减持上市公司股票的收益如果交易定价尤其是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认购资产时的定价存在被监管机构

要求

调整导致盈利甚微则并购基金的只能通过锁定期满二级市场抛售上市公司股票获取收益鉴于二级市场套利空间渐小为必然趋势如何制订满足监管部门

要求

的内控制度并设计对于投资人和上市公司均合理的利益分配机制其实并非是未雨绸缪而是现实之举

  1. 监管从严理念经研究发现中国证监会在金城医药重组项目问询中关注金城医药的控股股东金城实业作为并购基金的有限合伙人占并购基金
  2. 13%的份额并购基金是否需要承担业绩补偿的业务

为了满足监管审核

要求

金城实业作为金城医药的控股股东及并购基金的次级有限合伙人在本次交易完成后将与其他交易对手共同承担业绩承诺补偿责任据此证监会鼓励鼓励投资机构参与上市公司并购重组本意在于投资机构帮助上市公司完成并购重组但对于交易审核其实是从严审核

因此,并购基金应当充分考虑交易的必要性和合理性并购基金收购标的企业是否与上市公司认购并购基金标的企业属于一揽子交易计划上市公司未直接收购标的企业的原因并购基金收购标的企业与上市公司收购标的企业作价的依据上市公司发行股票认购并购基金所持标的企业股权时股票定价的合理性

并购基金在合作之初即应通盘考虑监管部门可能的审核

要求

如果你还有关于这方面的知识想要了解欢迎随时咨询彭易经理!


關於港信通

港信通專注香港證監會牌照香港保險經紀牌照香港MSO牌照放債人牌照申請服務,協助客戶申請美國MSB牌照、全國期貨協會、放射免疫分析、加拿大MSB牌照、澳大利亞及墨西哥等主流海外金融牌照,支持企業實現跨境金融業務的合規拓展。亦提供開曼群島離岸公司註冊、離岸基金設立及全球合規運營等服務,助力企業佈局國際市場。為企業提供一站式合規方案。如需了解更多,請聯繫港信通顧問

未經允許不得轉載:端口通訊 » 干货|上市公司与私募基金合作并购基金两大风险点

端口通訊,你的粵港澳大灣區資質代辦專家。

電話/微信 134 170 46218微信二維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