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当行不得经营下列业务:
- 非绝当物品的销售以及旧物收购、寄售;
- 动产抵押业务;
- 集资、吸收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存款;
- 发放信用贷款;
- 未经批准的其他业务。
典当行不得收当下列财物:
- 依法被查封、扣押或者已经被采取其他保全措施的财产;
- 赃物和来源不明的物品;
- 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物品及其容器;
- ,支、,军、标志、制式服装和器械;
- 公文、印章及其管理的财物;
- 核发的除物权证书以外的证照及有效身份证件;
- 当户没有所有权或者未能依法取得处分权的财产;
- 法律、法规及国家有关规定禁止流通的自然资源或者其他财物。
典当行不得有下列行为:
- 从商业银行以外的单位和个人借款;
- 与其他典当行拆借或者变相拆借资金;
- 超过规定限额从商业银行贷款;
- 对外投资。
典当屋建筑和经营设施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标准和消防管理规定,具备下列安全防范设施:
- 经营场所内设置录像设备(录像资料至少保存2个月);
- 营业柜台设置防护设施;
- 设置符合安全
要求
的典当物品保管库房和保险箱(柜、库);
- 设置报警装置;
- 门窗设置防护设施;
- 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及器材。
典当行是我们非常熟悉又陌生的一种行业,这个行业的发展历史如此长,以至于古人醒来之后可能会认不出原来这就是典当行。典当行再也不是给穷苦人家提供资金缓冲的地方。更多的情况是,典当行公司能够为中小型企业,为无法从银行贷款的公司提供融资服务的一种行当。典当行与银行的区别?
- 经营范围不同:除了放款业务外,典当行还经营 绝当物品的销售、鉴定评估和咨询服务,银行则 另外经营存款服务、汇兑业务、代理业务等。
- 经营规模与组织形式不同:银行属于国有独资和 股份制的大企业,注册资本、经营规模相当巨大, 在全国大量设立分支机构。典当行属资本较小的公 司,规模有限,组织形式单一。
- 放款程序及手续不同:银行实行审贷分离制度, 审批程序繁琐,花费时间长;而典当行见物放款,效 率高,速度快,方便灵活。
- 放款对象及特点不同:银行以大中型企业为主, 金额大、期限长、对贷款用途严格限制,而典当行 以中小企业和个人为主,金额小、期限短、且不过 问其借款用途。
- 地位作用不同:银行在我国国民经济当中占据主 导地位,是金融体系的主体部分,在调节社会资金 的供给和需求当中发挥着主渠道的作用;典当行则是 对整个社会融资渠道的有益补充,在经济生活中居 次要地位。-/gbadbjc/-香港證監會牌照、香港保險經紀牌照、香港MSO牌照及放債人牌照申請服務,協助客戶申請美國MSB牌照、全國期貨協會、放射免疫分析、加拿大MSB牌照、澳大利亞及墨西哥等主流海外金融牌照,支持企業實現跨境金融業務的合規拓展。亦提供開曼群島離岸公司註冊、離岸基金設立及全球合規運營等服務,助力企業佈局國際市場。為企業提供一站式合規方案。如需了解更多,請聯繫港信通顧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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