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当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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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各种服务及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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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动产质押典当的月综合费率不得超过当金的42‰。 房地产抵押典当的月综合费率不得超过当金的27‰。 财产质押典当的月综合费率不得超过当金的24‰。 当期不足5日的,按5日收取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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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当行注册资本限额为300万元;从事房地产抵押典当业务的,注册资本限额为500万元;从事财产质押典当业务的,注册资本限额为1000万元。典当行的注册资本限额应当为股东实缴的资本,不包括以实物、工业产权、非技术、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的资本。
典当行应当建立、健全以下安全制度:
- 收当、续当、赎当查验证件(照)制度;
- 当物查验、保管制度;
- 通缉协查核对制度;
- 可疑情况报告制度;
- 配备保安人员制度。
典当行申请材料清单:1 设立典当行的申请书2 可行性研究报告3 公司章程4 出资协议5 档案所在地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个人股东、拟任法定代表人和其他管理人员的简历6 具有法定资格的机构出具的证明7 具有法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法人股东近期财务审计报告8 具有法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法人股东出资能力证明9 拟出资自然人股东的行业背景说明及证明材料,户籍地门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证明文件以及银行的信用报告10 法人股东近两个会计年度纳税证明典当行不得经营下列业务:
- 非绝当物品的销售以及旧物收购、寄售;
- 动产抵押业务;
- 集资、吸收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存款;
- 发放信用贷款;
- 未经批准的其他业务。
典当行不得收当下列财物:
- 依法被查封、扣押或者已经被采取其他保全措施的财产;
- 赃物和来源不明的物品;
- 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物品及其容器;
- ,支、,军、标志、制式服装和器械;
- 公文、印章及其管理的财物;
- 核发的除物权证书以外的证照及有效身份证件;
- 当户没有所有权或者未能依法取得处分权的财产;
- 法律、法规及国家有关规定禁止流通的自然资源或者其他财物。
典当行不得有下列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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