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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RS有钱人的照妖镜

CRS有钱人的照妖镜说到CRS有部分人可能还不是很清楚毕竟它并不会影响到所有人但是那些商人来说尤其是将大部分资产转移到国外逃避税收的商人而言那么CRS的影响是非常大的什么是CRS?CRS全称(CommonReportingStandard),中文译为“共同申报准则”

2014经合组织(OECD)发布了《金融账户信息自动交换标准》旨在打击跨境逃税标准中即包含CRSCRS是一套有关国际税务情报自动交换的新标准

要求

签署国系统性及定期性的情报自动交换以使纳税人居住国与纳税人账户所在国家自动分享纳税人在境外金融机构如银行及证券户头中的各类财务信息如股息红利等CRS将涉及到方方面包括税务法律贪腐资产配置境外保险家族信托私募基金P2P财富管理从业人员移民等

CRS流程图另外CRS有“自愿匹配”原则即在CRS参与国(或地区)之间各个主体可以自由选择与其他主体形成“匹配”之后才进行信息互换中国加入CRS之列中国于2025年12月17号加入CRS协定承诺成为第二批实施CRS的国家(地区)。

今年10月份国税总局发文《非居民金融账户涉税信息尽职调查管理办法的征集意见稿》请点击此处输入图片描述截至2025年7月已有101个国家和地区承诺积极落实推行CRSCRS具体会影响到那些人?

CRS影响到的人群可以分为两类第一种是有海外金融账户的中国税收居民即在中国境外拥有的任何金融资产如存款证券投资型保险产品投资基金信托等都有可能被视为当地的非居民金融账户而与中国税务局进行信息交换

第二种是金融资产在中国境内的非中国税收居民即在中国境内的金融账户将被视为中国的“非居民账户”其账户信息将会被收集报送交换给其税收居民所在国如果你的资产全部都在境内那么CRS完全与你无关其次CRS交换的是金融资产信息房产珠宝跑车游艇等实物资产不需要交换现金也不需要交换

还有一点只有当你的境外资产刚好也在CRS参与国时你的境外资产才会被交换请点击此处输入图片描述需要申报的资产类型:1、存款账户2托管账户3其他账户是指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账户投资机构的股权或者债权权益包括私募投资基金的合伙权益和信托的受益权具有现金价值的保险合同或者年金合同

这里还有2点要提醒大家1、2025年1月1日CRS开始执行后在境外新开金融账户会有一些变化对个人客户来说最大的变化就是在开户时需要提供一个税收居民身份的声明文件(SelfCertification)

其次在开户的过程中金融机构为了规避风险会跟客户签署免责条款

要求

客户做出承诺如果未来身份发生变化必须在30天内向金融机构进行申报。2、客户隐瞒或错报税收居民身份会有严重后果如果故意隐瞒或错报税收居民身份被查到后将被列入洗钱的名单进行相关调查

香港法律则规定隐瞒或伪造税收居民身份的客户将被罚款1万港币而金融机构不仅会被罚款客户还将面临3年以下有期徒刑疑问一如果持有第二个护照是否能够规避CRS申报?不一定比如一个中国企业家虽然持有第二个护照但他的公司实际经营地还是在中国他大部分时间也待在中国包括家庭成员也生活在中国

从税务角度来看还是会认定他是中国的税收居民在CRS体系下国籍不一定是税务居民的信号CRS是以当前所居住的国家来判断在金融机构决定情报交换的具体国家时个人税务居民身份所在地至关重要因为税务居民身份所在地将决定税务情报向哪个国家的税务机关提供

请点击此处输入图片描述疑问二通过股权代持的方式规避CRS申报会有风险吗?股权代持在没被银行发现的情况下实际控制人是可以规避CRS申报的但代持人却可能面临风险因为所有账户相关的出面都是这个代持人那么代持人所在的国家税务局总会收到其在境外公司的账户信息就可能被追查相关资产的来源和缴税情况

疑问三设立信托能规避CRS申报吗?信托在CRS下基本没用因为信托设立人受托人保护人和受益人都在CRS信息披露的范围之内但受益人会稍微有点复杂因为受益人分固定受益人(明确了将会被分到多少钱)和任意受益人(暂时还没有决定具体分多少钱)

固定受益人一开始就会被纳入申报的范围而任意受益人是要等拿到第一笔钱之后才开始进行申报有一种情况如果受托人不是将钱分配给受益人而是借给受益人是否能规避CRS申报?因为很难界定这算不算收益分配这个借的钱要不要还?多久还?有没有还款能力?

我想这个漏洞应该在以后会被OECD堵上疑问四CRS下哪些保险需要申报?哪些不需要申报?1.没有现金价值的保险不需要申报什么叫没有现金价值?

如果我把保单取消能把钱拿回来不管是什么样的保单只要能拿到一分钱就属于有现金价值的保单如果一个保单我虽然不能从中取钱但我能用来抵押贷款也算具备现金价值所以基本香港的大额保单都算具备现金价值。2.在非CRS参与国购买的保单不需要申报

但只是暂时不需要申报因为不排除以后还有国家申请加入CRS疑问5有人曾经提出我看到美国没有加入CRS啊那我都把钱转到美国去不就完了?

没错美国目前不是CRS成员国但美国有FATCA法案(类似CRS)现在这个客户去美国开个户把钱存进去在美国加入CRS之前或者在中美签双向的FATCA协议之前这个美国账户确实可以规避CRS或FATCA但是客户做任何规划时不能只考虑现在

请点击此处输入图片描述我的想法是FATCA协议始于美国CRS只是一个翻版所以中美签双方FATCA协议似乎很有可能比如美印就已经签署了双边《FATCA》协议

但是还是有个变数在FATCA法案下金融账户信息交换普遍是单向的也就是说它会

要求

别的国家单方面的将美国的税收居民在境外的信息提供给美国无偿服务这种事中国政府肯定不干因为中国加入CRS的初衷就是希望收回国内富人逃掉的税单向的FATCA法案对于中国毫无意义所以中国肯定会

要求

签双向的FATCA法案但是这个双向

要求

需要美国修改当前的法律框架

这样就有些棘手了因为美国修改法律程序很复杂而且新的领导人上台后上一届总统通过的法律还有可能被废止也有消息说特朗普上台之后共和党人就打算废除《FATCA》法案而我个人觉得美国现在没加入CRS不代表他以后也不会加入听起来是有点废话所以我做个总结

1、美国会和中国签双向的FATCA亦或者是CRS。2、在特朗普任期内是不可能了另外需要注意的一点是很多客户在美国设了一个信托架构再借助这个信托去香港或者开曼群岛等CRS参与国做投资然后这个信托本身在CRS下会被定义成非主动金融实体

在这种情况下即使美国没有加入CRS但是只要他在CRS的成员国下设有金融账户这个金融账户的开户机构在接受尽职调查的时候会被穿透到这个非主动金融实体的实际控制人这样还是逃不掉说了这么多我来做个总结如何有效应对CRS:1、资产置换

CRS是交换金融账户信息但是如果你把资产转不转化成实物比如地产珠宝跑车现金都可以规避CRS这种方法最简单。2、改变税务居民身份

在CRS体系下国籍不一定是税务居民的信号CRS是以当前所居住的国家来判断而不同的CRS签署国对于税收居民的认定条件各都是不同的比如中国税收居民的判定条件是个人在中国境内有固定住所或者在中国境内居住满一年

如果能清楚掌握不同国家的税务居民判定条件做出合理的境内外合理逗留安排也就能钻CRS的漏洞

有不少人说只要账户资产少于100万美元就可以规避CRS这其实是误解在政府的《非居民金融账户涉税信息尽职调查管理办法》中有说过会对账户资产超过600万人民币的账户特别重视但是并没有说过低于600万元人民币就不用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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