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足深圳,服務大灣區
您值得信賴的企業資質諮詢專家

【案例分析】公司经营难以为继股东要求解散行不行?

【案例分析】公司经营难以为继股东

要求

解散行不行?现实情况是这样几名股东出资建立一个公司但是在后续经营中公司经营出现问题而股东意见分歧很大公司业务无法开展这个时候股东想要解散公司可行吗?我们来看一个案例2007年

刘某与某张某各出资30万元共同设立了某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90万元公司设立后三人在经营上出现了较大的分歧在股东会对公司重大事务进行表决时无法形成决议致使公司事务完全处于瘫痪张某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要求

解散公司但其他股东不肯问题张某通过何种途径可以解散公司?

根据案例分析该公司明显陷入“股东僵局”已造成公司经营管理上的严重困难公司处于事实上的瘫痪状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张某作为持有该公司股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依法向相关人民法院提起解散公司诉讼保护自身合法权益不过针对上面张某的案例有两点需要提醒大家1股权结构不要均分股权均分会导致股东在后期的管理权问题上内讧最后破产收场

案例中这种三人均分的例子是股权分配的大忌2如果最后法院败诉的话张某可以转让股权转让对象可以是公司其他股东也可以是公司以外的人这样即便公司不解散也可以从中抽身


關於港信通

港信通專注香港證監會牌照香港保險經紀牌照香港MSO牌照放債人牌照申請服務,協助客戶申請美國MSB牌照、全國期貨協會、放射免疫分析、加拿大MSB牌照、澳大利亞及墨西哥等主流海外金融牌照,支持企業實現跨境金融業務的合規拓展。亦提供開曼群島離岸公司註冊、離岸基金設立及全球合規運營等服務,助力企業佈局國際市場。為企業提供一站式合規方案。如需了解更多,請聯繫港信通顧問

未經允許不得轉載:端口通訊 » 【案例分析】公司经营难以为继股东要求解散行不行?

端口通訊,你的粵港澳大灣區資質代辦專家。

電話/微信 134 170 46218微信二維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