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网络科技的越来越发达,现在给民众带来的娱乐效益也就越来越多了,其实互联网的文化活动分为经营性和非经营性两类。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指以营利为目的,通过向上网用户收费或者电子商务、广告、赞助等方式获取利益,提供互联网文化产品及其服务的活动。那么此类商业行为就必须要办理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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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文化产品是指通过互联网产生、传播和流通的文化产品,具体可以分为以下几项:
- 专门为互联网而生产的网络音乐娱乐、网络游戏、网络演出剧(节)目、网络表演、网络艺术品、网络动漫等互联网文化产品;
- 将音乐娱乐、游戏、演出剧(节)目、表演、艺术品、动漫等文化产品以一定的技术手段制作、复制到互联网上传播的互联网文化产品。
互联网文化活动指提供互联网产品及其服务的活动,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 互联网文化产品的制作、复制、进口、发行、播放等活动;
- 将文化产品登载在互联网上,或者通过互联网、移动通信网等信息网络发送到计算机、固定电话机、移动电话机、电视机、游戏机等用户端以及网吧等互联网上服务营业场所,供用户浏览、欣赏、使用或者下载的在线传播行为;
- 互联网文化产品的展览、比赛等活动。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
- 游戏运营、网络游戏虚拟币发行(游戏运营平台)
- 网友游戏虚拟货币交易(游戏币、点卡销售平台)
- 演出剧(节)目、表演(娱乐主播、美女秀场直播)
- 经营网络动漫产品(动漫观看、上传、下载网站)
- 经营网络音乐产品(音乐试听、下载、上传网站)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审批条件:
- 有确定的单位的名称、住所、组织机构和章程、注册资本要100万元;(内资企业不得含有任何外资成分)
- 有确定的互联网文化活动范围;
- 有适应互联网文化活动需要的人员、设备、工作场所以及相应的管理技术管理;
- 有确定的域名;
- 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条件。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申请材料:
- 设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申请表
-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 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取的章程或机读档案
- 法定代表人和自然人股东身份证
- 网站域名登记证明
- 企业发展可行性报告
- 控股企业的相关资料(股东若均为自然人,则无需提供)
- 审批条件内的基本信息。
以上就是为大家带来的最新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那些事,时间关系就先到这,下期我们将给大家带来更多文网文相关的知识,感谢您的观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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