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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后,企业面临的八大税收风险(上)

营改增后,企业面临的八大税收风险(上)一、适用税率风险不同分行业,增值税的税率不一样,如建筑企业、金融业、宾馆餐饮业、农产品等等,税率在17%、11%、6%、3%。各位要记住,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应当分别核算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销售额;如果不分开核算,要从高适用税率,坑爹。

因此纳税人销售业务中有不同税率的,应在发票中分开、分别列明具体的项目、不含税金额和税率,以免增加企业税负。二、纳税人身份选择风险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纳税人?这是每个企业投不能回避的问题。两种身份的纳税人计税依据、计税方法、税率不同。

一般纳税人的计税方法是本期应缴税款=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而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简易计税方法。企业的身份不同,对业务和税负的影响也不同。

三、结算方式涉税风险因为税法对不同的结算方式下增值税的纳税义务有不同规定——直接收款方式(无论货物是否发出)增值税纳税义务时间为收到货款或者凭据时;采取预收款项的方式,增值税纳税义务时间为发出商品时;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无书面合同的,为货物发出的当天——也不知道财务和人家财政部是有什么仇,反正光结算方式这一项,就能让80%的财务头疼几天。

四、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风险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伪造或者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盗窃增值税专用发票——《刑法》中涉及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罪名就多达五项。面临的刑事责任包括罚金、没收财产、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直至死刑。

这还不包括《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行政处罚和因善意接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不能抵扣带来的税款损失。对财务来说,增值税专用发票是个烫手山芋;对于企业来说,增值税专用发票是一个定时炸弹般的存在。深圳注册公司、商标注册、代理记账、前海注册公司、香港注册公司一站式工商服务专家!详情访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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