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经营许可证怎么办理?对人员、场地有
要求
吗? 广播电视经营许可证怎么办理?对人员、场地有
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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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广播电视节目制作产业发展规划、布局和结构,并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机构名称、组织机构和章程; (二)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广播电视及相关专业人员、资金和工作场所,其中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300万元人民币; (三)在申请之日前3年,其法定代表人无违法违规记录或机构无被吊销过《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记录;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请《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申请机构应当向审批机关同时提交以下材料: (一)申请报告; (二)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章程; (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申领表; (四)主要人员材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及简历; 2.主要管理人员(不少于3名)的广播电视及相关专业简历、业绩或曾参加相关专业培训证明等材料。
(五)注册资金或验资证明; (六)办公场地证明; (七)企事业单位执照或工商行政部门的企业名称核准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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