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资公司的经营范围可以包含哪些业务? 都说深圳已经不是深圳人的深圳了。这话不是凭空说起的,随着我国法律对外资公司注册颁布的一系列放宽政策,已经吸引了越来越多的外商来深圳注册公司。
依据中国外资企业法律规定,注册外资公司被认定为地区总部的投资性公司,可依其在中国从事经营活动的实际需要, 经营范围可以包括下列业务: 1、关于外商投资举办投资性公司的规定第十条、第十五条所规定的业务; 2、进口并在国内销售(不含零售)跨国公司及其控股的关联公司的产品; 3、进口为所投资企业、跨国公司的产品提供维修服务所需的原辅材料及零、配件; 4、承接境内外企业的服务外包业务; 5、根据有关规定,从事物流配送服务; 6、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财务公司,向投资性公司及其所投资企业提供相关财务服务; 7、经商务部批准,从事境外工程承包业务和境外投资,设立融资租赁公司并提供相关服务; 8、委托境内其他企业生产/加工其产品或其母公司产品并在国内外销售; 9、经批准的其他业务。
外资投资公司地区总部经营范围中涉及特殊行业审批的,需办理行业审批许可证。 相比较于国内企业注册,外资企业注册相对来说比较严格和繁琐,需要申请企业在注册前搞清楚外资企业注册的
要求
和所需要的材料,做到心中有数,才可以省去许多不必要的麻烦以及浪费不必要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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