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许可证过期后仍在经营是否属于无证经营? 食品经营许可证已过期,当事人仍在经营,能否直接对当事人按无证经营定性查处? 其实 许可证(营业执照)有效期满后未经换证(照)继续经营是否构成无证(照)经营违法行为,要看法律法规规章的具体规定。
如果法律法规规章中明确规定证(照)有效期届满后未按规定办理延续手续继续从事经营活动的,属于无证(照)经营行为,那当然就要直接按无证(照)经营定性查处。但如果法律法规规章中没有这样的明确规定,而只是规定了诸如依职权注销等手段的话,那么在证(照)注销之前就不能直接定性为无证(照)经营。
那么食品经营许可证过期了就不能经营了?没办法了?当然不是,食品经营许可证是有5年有效期的,只要在到期的前半年延期,不然过期了就要重新办理,这样就很麻烦了 食品经营许可证延期怎么办理?以下就是流程 一、办理申请 申请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延期。
二、办理凭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 3、《食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 三、申请范围 在食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30日前,食品经营者还希望继续从事食品流通经营,需要办理该许可有效期延期申请。
四、办理程序 (一)申请 申请人填写申请书,到各许可受理窗口递交下列有关材料: 1、《食品经营许可延续申请书》; 2、原《食品经营许可证》正、副本原件; 3、经营场所的房屋使用证明的原件、复印件; 4、持换领《食品经营许可证》的,还需提交营业执照正本原件、复印件; (二)受理 深圳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申请资料进行形式审查,对符合
要求
的出具受理决定书。
(三)审核 受理后,浦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指派人员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食品流通许可管理办法》等
要求
进行资料和现场审核。 (四)审批 浦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审核结果作出准予(或不予)延续行政许可的审批决定。
(五)换证 作出准予延续行政许可决定的,应向申请人重新发放《食品经营许可证》。 五、办理时间 1、收到申请材料后五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2、受理后二十日内作出审批决定,经许可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十日; 3、市场监督管理局自作出准予延续许可决定之日起十日内,换发《食品经营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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