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站式代理深圳劳务派遣许可证,全国万家企业成功代理经验,免费咨询:公司名称:深圳 彭易经理商务有限公司联系人彭易经理:公司地址:据了解,我省自2013年9月开始实施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到今年9月上旬,首批办理劳务派遣行政许可的劳务派遣单位,其许可证有效期将陆续届满。
劳务派遣单位需要延续行政许可有效期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60日前,向许可机关提出延续行政许可的书面申请,并提交3年来的基本经营情况。劳务派遣单位逾期提出延续行政许可的书面申请的,按照新申请经营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办理。
深圳劳务派遣许可证,怎么办理?深圳劳务派遣许可证办理需要什么条件?联系人彭易经理: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向所在地有许可管辖权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以下称许可机关)依法申请行政许可。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劳务派遣业务。
第七条 申请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200万元;(二)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三)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劳务派遣管理制度;(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八条 申请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申请人应当向许可机关提交下列材料:(一)劳务派遣经营许可申请书;(二)营业执照或者《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三)公司章程以及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或者财务审计报告;(四)经营场所的使用证明以及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办公设施设备、信息管理系统等清单;(五)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六)劳务派遣管理制度,包括劳动合同、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纪律等与劳动者切身利益相关的规章制度文本;拟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样本。
第九条 许可机关收到申请材料后,应当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处理:(一)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二)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三)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
要求
提交了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受理行政许可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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