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环保许可证
申请条件
解读深圳环保许可证
申请条件
解读环境保护许可制度是指从事有害或可能有害环境的活动之前,必须向有关管理机关提出申请,经审查批准,发给许可证后方可进行该活动的一整套管理措施。环境保护许可证,从其作用看,可以分为二大类:一是防止环境污染许可证,二是保障自然资源合理开发和利用的许可证。
对环境有影响的建设项目主要包括:(一)工业建设;(二)水利工程(含江河整治)、围海(江)造地工程;(三)港口、码头、机场、铁路(含货场、编组站)、公路干线(含调整公路、城镇高架路等)、电讯工程;(四)危险物品、放射性物品、化学品仓库;(五)饮食业、屠宰业、旅馆、旅游区;(六)医院、疗养院、教学和科研单位实验室(厂)、广播电视发射设施、电影制片厂;(七)城市污水处理厂、垃圾(废物)处理场(厂)、城市环境整治工程;(八)土地、流域等各类开发区(含工业区)、城市新区的总体建设及具体项目;(九)国家及省、市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其他对环境影响较大的建设项目。
1、防止环境污染许可证,主要有:①排污许可证:在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和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做出了规定。②海洋倾废许可证:在海洋环境保护法第55条第二款、海洋倾废管理条例中做出了规定。③危险废物收集、储存、处置许可证:在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做出了规定。
④废物进口许可证:在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做出了规定。⑤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的生产、使用、销售许可证:放射性污染防治法中做出了规定。
2、防止环境破坏许可证及其法律来源,主要有:①林木采伐许可证:森林法②渔业养殖使用证、捕捞许可证:渔业法③野生动物特许猎捕证、狩猎证、驯养繁殖许可证:野生动物保护法④采矿许可证:矿产资源法⑤水资源开采许可证:水法在深圳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建设对环境有影响的建设项目,必须向环境保护部门申请,进行环境影响审批。
建设项目指新建、改建、扩建、迁建项目,技术改造项目,区域开发建设项目。对环境有影响的建设项目,即在建设过程中或建成后产生废水、废气、废渣、粉尘、噪声、振动、电磁波辐射、放射性物质,有毒有害物质、恶臭等影响环境质量的建设项目及其他影响自然生态环境的建设项目和土地、流域等各类区域开发项目等。
关于港信通
港信通专注香港证监会牌照、香港保险经纪牌照、香港MSO牌照及放债人牌照申请服务,协助客户申请美国MSB牌照、NFA、RIA、加拿大MSB牌照、澳大利亚及墨西哥等主流海外金融牌照,支持企业实现跨境金融业务的合规拓展。亦提供开曼群岛离岸公司注册、离岸基金设立及全球合规运营等服务,助力企业布局国际市场。为企业提供一站式合规方案。如需了解更多,请联系港信通顾问。
港信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