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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互联网金融办备案要求

“备案”正成为深圳P2P网贷界的“魔咒”。按照《好P2P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整改验收工作的通知》(简称57号文)的“军规”

要求

,今年4月底前完成辖区内主要网贷机构备案工作,迟应于二零一八年6月底前完成全部工作。一声令下,行业进入了后倒计时。

而在2025年1月19号,深圳市金融办正式下文,督促各市内互联网金融公司进行自查,登记在册,备案。根据《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文件

要求

,为进一步做好全市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以下简称“P2P企业”)整改工作,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整改范围、时间和申报单位。

在深圳市行政辖区注册、前期未接到现场检查通知的P2P企业,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至2025年2月5日前,立即向注册地所属的区金融工作部门申请登记整改。逾期未申请登记的P2P企业将不纳入本次现场检查,各区可以不接受逾期未报的P2P企业进行整改验收及备案登记。??二、整改标准和

注意事项

上述P2P企业应逐条依照《深圳市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整改验收指引表》的

要求

(参见附件2),认真开展自查,如实填写指引表,并在向各区申报时,提交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指引表和企业基本情况说明(股东、待偿余额等)盖章件。前期已进行现场检查的P2P企业,应当严格按照银监会和我市有关

要求

,加快推进整改进度。

其中,对于《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十三项禁止性行为及单一借款人借款上限规定,P2P企业应当于二零一八年6月30日前完成违规存量业务的化解,相应存量业务没有化解完成的P2P企业不予备案登记。按照行业第三方的统计,截至月初深圳正常运营的网贷平台大约305家。

而按照此业内的普遍预测,终通过备案的深圳平台应不超过三成,首批通过者会更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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