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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发改委对深圳代办境外投资备案的审核流程

办理依据《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14年第3号)适用对象企业通过新设、并购及其他方式在境外拥有非金融企业或取得既有非金融企业所有权、控制权、经营管理权及其他权益。

受理机构中央企业由商务部对外投资和经济合作司备案,地方企业由各地方商务主管部门备案备案条件1、申请人条件:中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企业、事业单位2、具备或符合以下条件的,准予备案:申请材料齐全、如实完整,符合法定形式。3、有如下情形之一的,不予以备案:(1)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

(2 )属于核准情况的。(3)企业提供虚假材料申请的。(4)其他不予以备案的情形。

申请材料1、境外投资备案表;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3、有关补充材料① 对外投资设立企业或并购的相关章程 (合同、协议)② 相关的董事会决议 或出资决议③ 新经审计的财务报表④ 前期工作落实情况说明 (包括:尽职调查、可研报告、投资资金来源情况的说明、投资环境分析评价等)⑤ 并购类对外投资需提交《境外并购事项前期报告表》⑥ 境外投资真实性承诺书)8月份实际利用外资金额不及上月,但同比增速大增。

8月份实际使用外资金额542亿元(折87.1亿美元),同比增长22%,相比于7月(5.2%)增速大增。1-8月,全国设立外商投资企业16827家,同比增长10.7%;8月新成立2418家,同比增长23.94%,新设企业连续三月下降的情况结束。

1-8月实际使用外资金额5252.8亿元(折853.4亿美元),同比增长9.2%。从目前来看,外商直接投资的各项指标,处于不断增强的趋势,特别是近几个月,在经济下行压力变大,各项数据恶化的情况下,仍能保持增速,难能可贵。相关产品:深圳发改委对深圳代办境外投资备案的审核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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