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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管理公开募集基金的基金公司,需要具备什么条件呢?

彭易经理今天给大家介绍下设立管理公开募集基金的基金公司,需要具备什么条件呢?大家一起来学习下吧!

需要具备的条件如下:

  1. 有符合《基金法》和《公司法》规定的章程;
  2. 注册资本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且必须为实缴货币资本;
  3. 主要股东应当具有经营金融业务或者管理金融机构的良好业绩、良好的财务状况和社会信誉,资产规模达到国务院规定的标准,最近3年没有违法记录;(基金管理公司主要股东是指持有基金公司股权比例最高且不低于25%的股东。

基金公司主要股东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净资产不低于2亿元人民币;主要股东为自然人的,个人金融资产不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在境内外资产管理行业从业10年以上)

  1. 对基金公司持有5%以上股权的非主要股东,非主要股东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净资产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资产质量良好,内部监控制度完善;非主要股东为自然人的,个人金融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在境内外资产管理行业从业5年以上;
  2. 取得基金从业资格的人员达到法定人数。

设立基金公司拟任高级管理人员、业务人员不少于15人,并应当取得基金从业资格;

  1.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备相应的任职条件;
  2. 有符合

要求

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设施和与基金管理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8、有良好的内部治理结构、完善的内部稽核监控制度、风险控制制度。

如果你还有需要了解关于这方面的知识,欢迎你随时咨询彭易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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