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道微商、代购们这次真的要凉了? 别以为自己平时在朋友圈里打打广告就没事,从现在开始可多了一个“专业名词称呼”——电子商务经营者。 根据《电商法》的规定,简单地解释就是淘宝、京东等电商平台上的代购、微信朋友圈里的微商,还有在直播平台中卖东西的博主,都属于电子商务经营者!
《电子商务法》将在2025年1月1日后实施,今后电子商务将会受到严格的监管,一旦违规,最高罚款200万! 难道微商、代购们这次真的要凉了? 以后怎么管理这些微商和代购呢?《电商法》里都说清楚了噢! 一、工商局进行工商登记,拥有营业执照。 第十条 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
第十二条 电子商务经营者从事经营活动,依法需要取得相关行政许可的,应当依法取得行政许可。
第二十八条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当按照规定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送平台内经营者的身份信息,提示未办理市场主体登记的经营者依法办理登记,并配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针对电子商务的特点,为应当办理市场主体登记的经营者办理登记提供便利。 目前,个人开网店不需要进行工商登记,“微商代购”的进驻几乎是零门槛。
今后,电子商务经营者应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 二、必须依法纳税 第十一条 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并依法享受税收优惠。 第十四条 电子商务经营者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应当依法出具纸质发票或者电子发票等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电子发票与纸质发票具有同等效力。
《电商法》的出台,并不是打压电商平台,而是给消费者带来了,更好的消费环境。 办完工商主体登记,意味着要缴税! 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依法出具纸质发票或者电子发票,意味着要缴税!
完善海关、税收、进出境检验检疫等制度,支持跨境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等为跨境子商务提供仓储物流、报关、报检等服务,也意味着要缴税! 但凡你的产品从进出国内外,就意味着要缴税! 而违反本法相应规定的卖家,可被罚50万人民币,但造成偷税/漏税需承担刑事责任以及更高的罚款。
违反本法相应规定的平台,可被罚200万人民币,但造成偷税/漏税需承担刑事责任以及更高的罚款。 这是按照偷税的额度来定的罚款 ,所以每个人的情况不一样。 遵纪守法才是王道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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