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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起电商税法开始执行,“双十一”还会依然火爆吗?

明年起电商税法开始执行,“双十一”还会依然火爆吗? 风风火火的“双十一”又一次在我们在推动下开展了,相信很多人昨晚都熬夜了吧?开场15分钟折上9折,买4件折上8折,听着都心动。 这一系列的算法,硬生生的把我们的女性朋友都“逼”成了数学家。只是为了把价钱优惠整到最低。

近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简称《电子商务法》)正式通过,并将于2025年1月1日起施行。 《电子商务法》是我国电商领域的首部综合性法律,它的颁布将如何影响你我的“剁手”日常?此法规施行以后,微商和代购真的要“凉凉”了吗?河南商报记者为您带来答案。

解读 关于《电子商务法》,这些点你要知道 2025年8月3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电子商务法》,并将于2025年1月1日起施行。

《电子商务法》是我国电商领域的首部综合性法律,这部法律保障了电商三方主体的合法权益,加重电商经营者,特别是第三方平台的责任义务,加强对电子商务消费者的保护力度。 网上开店要不要征税?“刷单”之风如何“刹车”?微商乱象怎么管?

… …一直以来,立法滞后和监管空白让电商发展面临诸多矛盾和问题。 12月1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草案)》首次提请人大常委会审议,这是我国第一部电商领域的综合性法律。网购消费者如何维权、个人隐私如何保护、电商征税如何规定等问题成为首部电商法草案的焦点。 「 网上开店怎么征税?

」 与实体店铺相比,网络购物“不开发票,不交税”几乎是一种潜规则。目前,大型的B2C网站整体比较规范,偷税概率低,但部分B2C、C2C模式的商家仍然不交税。 出现不交税问题的核心在于,监管部门并不掌握一些电商平台以及平台上注册企业的相关数据。

中国人民大学副教授谢波峰指出,有关部门从平台根本拿不到网络交易的真实数据,相关政策也就无从谈起。 电子商务法草案规定,电子商务经营主体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电子商务经营主体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应当出具纸质发票或者电子发票。

赵占领说,电商卖家只要存在经营行为就应该依法纳税,只不过当前电商中有一些是大学生或者低收入群体创业,国家没有强制

要求

所有C2C商家进行工商登记并纳税,这个红利期必然要过去的。

网店经营者和电商专家建议,电商征税不应该“一刀切”,要区分哪些是经营性行为,哪些是非经营性行为,比如有人偶尔在网上卖自己的产品也

要求

办工商登记交税就不合适,可以考虑根据交易规模和频次,制定交税标准。「 “刷单”之风能否就此刹住?

」今年央视“3·15晚会”曝光了众多网络刷单的黑幕,多个电商平台成为刷单重灾区。由于生意火爆,不少刷单群换了个“马甲”,照样干得“风生水起”。 刷单不仅误导消费者,也扰乱了市场竞争秩序,对行业的整体信誉损害极大。

前不久,国家发改委等多个部委邀请8家互联网公司,共同签署《反“炒信”信息共享协议书》,专门打击网络“炒信”行为。 草案规定,不得实施损害电子商务信用评价的行为,包括以虚构交易、删除不利评价、有偿或者以其他条件换取有利评价的形式,为自己或他人提升商业信誉,以及发布不实信用评价信息等。

“刷单目前主要由交易平台依据自身制定的交易规则去治理,而工商部门因缺少技术

优势

,难以及时发现证据。”中国电子商务协会政策法律委员会副主任阿拉木斯说,这次以立法的形式对炒信行为进行了禁止,有利于进一步明确炒信行为的法律责任,规范电商的经营活动。

中国互联网协会信用评价中心法律顾问赵占领指出,目前立法对于刷单行为主要规定的是卖家的法律责任,缺少对刷单产业链上个环节的规范,比如对刷单机构、提供虚假快递或发空单的快递公司缺乏专门规定,建议进一步细化。

重点一:代购、微商、网络主播……都属于“电子商务经营者” 《电子商务法》对电子商务经营者进行了解释:是指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从事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经营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包括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平台内经营者以及通过自建网站、其他网络服务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电子商务经营者。

也就是说淘宝、京东、小红书、朋友圈的代购、微商、网络直播平台的主播,都属于电子商务经营者,都要遵守此项法规。 重点二:电商平台、代购、微商都要纳税 过去的代购和微商都是在朋友圈或是通过熟人介绍,进行私下的交易,不需要营业执照,更不用纳税。

以后,这一情况将改变,《电子商务法》第十一条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并依法享受税收优惠。 重点三:卖家不能刷好评、删差评 大家在网上买东西时,经常会遇到很多刷好评的卖家,干扰买家对商品的判断。以后,这种行为将不被允许。

《电子商务法》第十七条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不得以虚构交易、编造用户评价等方式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 此外,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不得删除消费者对其平台内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的评价。如有以上行为,情节严重的,可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重点四:电商“大数据杀熟”,最高罚款50万 不少消费者在网购时,会遇到一种困扰:当你搜索过或购买过某种产品以后,电商平台会不停地给你推送相关产品的信息,让人不胜其烦,也就是俗称的“大数据杀熟”。

《电子商务法》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根据消费者的兴趣爱好、消费习惯等特征向其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搜索结果的,应当同时向该消费者提供不针对其个人特征的选项,尊重和平等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违反规定者,情节严重的,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

重点五:共享单车押金须及时退还消费者 共享单车已经成为越来越多人日常生活中的常用交通工具,不过,共享单车也多次被媒体曝光,曾出现过无法退押金的问题。 《电子商务法》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按照约定向消费者收取押金的,应当明示押金退还的方式、程序,不得对押金退还设置不合理条件。

消费者申请退还押金,符合押金退还条件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及时退还。违反规定者,情节严重的,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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