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们注意了!员工自愿放弃购买社保不具有法律效应前些日子,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中关于社保部分的政策一经发布就引发各界关注。因为其中对各公司代缴社保的
要求
极其严苛!这个时候,就有很多公司问,如果是员工放弃购买社保呢?
用人单位与员工签订《员工自愿放弃购买社保(申请)承诺书》后用人单位不代缴是不是也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呢?今天八戒财税就带大家一起来看看这个问题。针对此事,人社部强调,用人单位与员工签订《员工自愿放弃购买社保(申请)承诺书》不具有法律效力。
按照《劳动法》第七十二条之规定: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同时,《社会保险法》《劳动合同法》中亦有类似条款。
同时,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保险研究室副主任朱俊生表示,用人单位和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是法定的义务,不能根据劳动者或者用人单位自己的意愿而免除,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所以各位公司企业注意了,为员工缴纳社保是法定的义务,如果不交可是会承担法律责任的!
除此之外,人社部还指出,即使劳动者约定放弃社保,离职时仍有权
要求
用人单位为其补缴在职期间的社会保险费。单位不同意补缴的,劳动者可依照社保法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或者提起诉讼。
有上述可知,对于公司来说,为员工代缴社保是不可避免的,不要为了省下这笔钱而去承担不必要的法律责任;对于员工来说,不要轻易相信什么弃保协议,要学会维护自己的利益!你明白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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