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足深圳,服务大湾区
您值得信赖的企业资质咨询专家

基金销售牌照的申请条件

今天给大家介绍下基金销售牌照的

申请条件

,大家一起来学习下吧!

一、独立基金销售机构申请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 为依法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合伙企业或者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形式;
  2. 有符合规定的经营范围;
  3. 注册资本或者出资不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且必须为实缴货币资本;
  4.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或者合伙企业合伙人符合本办法规定;
  5. 没有发生已经影响或者可能影响机构正常运作的重大变更事项,或者诉讼、仲裁等其他重大事项;
  6. 高级管理人员已取得基金从业资格,熟悉基金销售业务,并具备从事基金业务2年以上或者在其他金融相关机构5年以上的工作经历;
  7. 取得基金从业资格的人员不少于10人。

二、独立基金销售机构以有限责任公司形式设立的,其股东可以是企业法人或者自然人。

企业法人参股独立基金销售机构,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 持续经营3个以上完整会计年度,财务状况良好,运作规范稳定;
  2. 最近3年没有受到刑事处罚;
  3. 最近3年没有受到金融监管、行业监管、工商、税务等行政管理部门的行政处罚;
  4. 最近3年在自律管理、商业银行等机构无不良记录;
  5. 没有因违法违规行为正在被监管机构调查或者正处于整改期间。

自然人参股独立基金销售机构,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 有从事证券、基金或者其他金融业务10年以上或者证券、基金业务部门管理5年以上或者担任证券、基金行业高级管理人员3年以上的工作经历;
  2. 最近3年没有受到刑事处罚;
  3. 最近3年没有受到金融监管、行业监管、工商、税务等行政管理部门的行政处罚;
  4. 在自律管理、商业银行等机构无不良记录;
  5. 无到期未清偿的数额较大的债务;
  6. 最近3年无其他重大不良诚信记录。

如果你还有关于这方面的知识想要了解,欢迎随时!


关于港信通

港信通专注香港证监会牌照香港保险经纪牌照香港MSO牌照放债人牌照申请服务,协助客户申请美国MSB牌照、NFA、RIA、加拿大MSB牌照、澳大利亚及墨西哥等主流海外金融牌照,支持企业实现跨境金融业务的合规拓展。亦提供开曼群岛离岸公司注册、离岸基金设立及全球合规运营等服务,助力企业布局国际市场。为企业提供一站式合规方案。如需了解更多,请联系港信通顾问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港信通 » 基金销售牌照的申请条件

港信通,你的粤港澳大湾区资质代办专家。

电话/微信 134 170 46218微信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