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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商租赁两种模式的案例浅析

厂商租赁通常有两种,一种是指租赁物的厂商(生产、制造商)投资设立的主要以其生产、制造的产品作为租赁物的融资租赁公司,即厂商附属类融资租赁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直接为厂商促销的一种融资租赁方式;另一种是指融资租赁公司与租赁物的厂商(生产、制造商)合作,以厂商生产、制造的产品为租赁物开展融资租赁业务,促进厂商生产、制造的产品的销售,间接为厂商融资的一种融资租赁方式。

严格意义上来讲,厂商融资租赁本身并不是一种单独的融资租赁方式或结构,其本质的融资租赁方式一般是直接租赁或者售后回租。下面两个案例分别代表上面两种模式。案例一一、背景介绍某工程机械厂商甲是A股上市公司是国内领先工程机械设备知道企业。

随近几年工程机械行业的扩张,走上了快速发展的道路,企业实力迅速壮大,在各大银行的融资渠道通畅。二、分析公司甲厂商租赁业务结构图如下。其中公司乙为甲公司控股的租赁公司,具有商务部核准的融资租赁业务资质。

案例二一、背景介绍某煤矿设备综采设备公司是亚洲一流的煤矿机械制造企业,在液压支架等设备领域处于亚洲领先的地位。以融资租赁形式为公司甲的客户购买公司甲的设备时,提供融资支持。二、分析该租赁业务模式机构图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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