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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当行没有许可证

典当屋建筑和经营设施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标准和消防管理规定,具备下列安全防范设施:  (一)经营场所内设置录像设备(录像资料至少保存2个月);  (二)营业柜台设置防护设施;  (三)设置符合安全

要求

的典当物品保管库房和保险箱(柜、库);  (四)设置报警装置;  (五)门窗设置防护设施;  (六)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及器材。

典当行不得经营下列业务:  (一)非绝当物品的销售以及旧物收购、寄售;  (二)动产抵押业务;  (三)集资、吸收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存款;  (四)发放信用贷款;  (五)未经批准的其他业务。

典当行不得收当下列财物:  (一)依法被查封、扣押或者已经被采取其他保全措施的财产;  (二)赃物和来源不明的物品;  (三)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物品及其容器;  (四),支、,军、标志、制式服装和器械;  (五)公文、印章及其管理的财物;  (六)核发的除物权证书以外的证照及有效身份证件;   (七)当户没有所有权或者未能依法取得处分权的财产;  (八)法律、法规及国家有关规定禁止流通的自然资源或者其他财物。

典当行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从商业银行以外的单位和个人借款;  (二)与其他典当行拆借或者变相拆借资金;  (三)超过规定限额从商业银行贷款;  (四)对外投资。典当行的名称应当符合企业名称登记管理的有关规定。典当行名称中的行业表述应当标明“典当”字样。

其他任何经营性组织和机构的名称不得含有“典当”字样,不得经营或者变相经营典当业务。典当行从事经营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遵循平等、自愿、诚信、互利的原则。

申请设立典当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章程;  (二)有符合本办法规定的限额的注册资本;  (三)有符合

要求

的营业场所和办理业务必需的设施;  (四)有熟悉典当业务的经营管理人员及鉴定评估人员;  (五)有两个以上法人股东,且法人股相对控股;  (六)符合本办法第九条和第十条规定的治安管理

要求

;  (七)符合国家对典当行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的

要求

拟转让典当行情况如下:注册地址:深圳市注册资本:1000万成立时间:2025年许可:典当行经营许可证、特种行业许可证经营范围:动产质押;财产质押;房地产抵押;限额内绝当物品变卖;鉴定评估及咨询服务;

优势

:成立三年以上,年检连续A类通过。-/gbadbjc/-香港证监会牌照香港保险经纪牌照香港MSO牌照放债人牌照申请服务,协助客户申请美国MSB牌照、NFA、RIA、加拿大MSB牌照、澳大利亚及墨西哥等主流海外金融牌照,支持企业实现跨境金融业务的合规拓展。亦提供开曼群岛离岸公司注册、离岸基金设立及全球合规运营等服务,助力企业布局国际市场。为企业提供一站式合规方案。如需了解更多,请联系港信通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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