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RS:有钱人的照妖镜说到CRS,有部分人可能还不是很清楚,毕竟它并不会影响到所有人,但是那些商人来说,尤其是将大部分资产转移到国外逃避税收的商人而言,那么CRS的影响是非常大的。什么是CRS?CRS全称(CommonReportingStandard),中文译为“共同申报准则”。
2014年,经合组织(OECD)发布了《金融账户信息自动交换标准》,旨在打击跨境逃税,标准中即包含CRS。CRS是一套有关国际税务情报自动交换的新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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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署国系统性及定期性的情报自动交换,以使纳税人居住国与纳税人账户所在国家自动分享纳税人在境外金融机构如银行及证券户头中的各类财务信息,如股息、红利等。CRS将涉及到方方面,包括税务、法律、贪腐、资产配置、境外保险、家族信托、私募基金、P2P、财富管理从业人员、移民等。
CRS流程图另外,CRS有“自愿匹配”原则,即在CRS参与国(或地区)之间,各个主体可以自由选择与其他主体形成“匹配”,之后才进行信息互换。中国加入CRS之列中国于2025年12月17号加入CRS协定,承诺成为第二批实施CRS的国家(地区)。
今年10月份,国税总局发文《非居民金融账户涉税信息尽职调查管理办法的征集意见稿》。请点击此处输入图片描述截至2025年7月已有101个国家和地区承诺积极落实推行CRS。CRS具体会影响到那些人?
CRS影响到的人群可以分为两类:第一种是有海外金融账户的中国税收居民,即在中国境外拥有的任何金融资产,如存款、证券、投资型保险产品、投资基金、信托等,都有可能被视为当地的非居民金融账户而与中国税务局进行信息交换。
第二种是金融资产在中国境内的非中国税收居民,即在中国境内的金融账户将被视为中国的“非居民账户”,其账户信息将会被收集、报送,交换给其税收居民所在国。如果你的资产全部都在境内,那么CRS完全与你无关。其次,CRS交换的是金融资产信息,房产、珠宝、跑车、游艇等实物资产不需要交换,现金也不需要交换。
还有一点,只有当你的境外资产刚好也在CRS参与国时,你的境外资产才会被交换。请点击此处输入图片描述需要申报的资产类型:1、存款账户2、托管账户3、其他账户是指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账户:投资机构的股权或者债权权益,包括私募投资基金的合伙权益和信托的受益权;具有现金价值的保险合同或者年金合同。
这里还有2点要提醒大家1、2025年1月1日CRS开始执行后,在境外新开金融账户会有一些变化对个人客户来说,最大的变化就是在开户时需要提供一个税收居民身份的声明文件(SelfCertification)。
其次,在开户的过程中,金融机构为了规避风险,会跟客户签署免责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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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做出承诺,如果未来身份发生变化,必须在30天内向金融机构进行申报。2、客户隐瞒或错报税收居民身份会有严重后果如果故意隐瞒或错报税收居民身份,被查到后将被列入洗钱的名单进行相关调查。
香港法律则规定隐瞒或伪造税收居民身份的客户将被罚款1万港币,而金融机构不仅会被罚款,客户还将面临3年以下有期徒刑。疑问一:如果持有第二个护照是否能够规避CRS申报?不一定。比如一个中国企业家虽然持有第二个护照,但他的公司实际经营地还是在中国,他大部分时间也待在中国,包括家庭成员也生活在中国。
从税务角度来看,还是会认定他是中国的税收居民。在CRS体系下,国籍不一定是税务居民的信号,CRS是以当前所居住的国家来判断。在金融机构决定情报交换的具体国家时,个人税务居民身份所在地至关重要,因为税务居民身份所在地将决定税务情报向哪个国家的税务机关提供。
请点击此处输入图片描述疑问二:通过股权代持的方式规避CRS申报会有风险吗?股权代持在没被银行发现的情况下,实际控制人是可以规避CRS申报的。但代持人却可能面临风险,因为所有账户相关的出面都是这个代持人。那么代持人所在的国家税务局总会收到其在境外公司的账户信息,就可能被追查相关资产的来源和缴税情况。
疑问三:设立信托能规避CRS申报吗?信托在CRS下基本没用。因为信托设立人、受托人、保护人和受益人都在CRS信息披露的范围之内。但受益人会稍微有点复杂,因为受益人分固定受益人(明确了将会被分到多少钱)和任意受益人(暂时还没有决定具体分多少钱)。
固定受益人一开始就会被纳入申报的范围,而任意受益人是要等拿到第一笔钱之后才开始进行申报。有一种情况:如果受托人不是将钱分配给受益人而是借给受益人是否能规避CRS申报?因为很难界定这算不算收益分配,这个借的钱要不要还?多久还?有没有还款能力?
我想这个漏洞应该在以后会被OECD堵上疑问四:CRS下哪些保险需要申报?哪些不需要申报?1.没有现金价值的保险不需要申报。什么叫没有现金价值?
如果我把保单取消,能把钱拿回来,不管是什么样的保单,只要能拿到一分钱,就属于有现金价值的保单如果一个保单我虽然不能从中取钱,但我能用来抵押贷款,也算具备现金价值。所以基本香港的大额保单都算具备现金价值。2.在非CRS参与国购买的保单不需要申报。
但只是暂时不需要申报,因为不排除以后还有国家申请加入CRS。疑问5:有人曾经提出,我看到美国没有加入CRS啊,那我都把钱转到美国去不就完了?
没错,美国目前不是CRS成员国,但美国有FATCA法案(类似CRS),现在这个客户去美国开个户,把钱存进去,在美国加入CRS之前,或者在中美签双向的FATCA协议之前,这个美国账户确实可以规避CRS或FATCA。但是客户做任何规划时,不能只考虑现在。
请点击此处输入图片描述我的想法是:FATCA协议始于美国,CRS只是一个翻版,所以中美签双方FATCA协议似乎很有可能。比如,美印就已经签署了双边《FATCA》协议。
但是还是有个变数:在FATCA法案下,金融账户信息交换普遍是单向的,也就是说它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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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的国家单方面的将美国的税收居民在境外的信息提供给美国,无偿服务这种事,中国政府肯定不干,因为中国加入CRS的初衷就是希望收回国内富人逃掉的税,单向的FATCA法案对于中国毫无意义,所以中国肯定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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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双向的FATCA法案,但是这个双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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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美国修改当前的法律框架。
这样就有些棘手了,因为美国修改法律程序很复杂,而且新的领导人上台后,上一届总统通过的法律还有可能被废止,也有消息说特朗普上台之后,共和党人就打算废除《FATCA》法案。而我个人觉得,美国现在没加入CRS,不代表他以后也不会加入。听起来是有点废话,所以我做个总结。
1、美国会和中国签双向的FATCA亦或者是CRS。2、在特朗普任期内是不可能了。另外需要注意的一点是,很多客户在美国设了一个信托架构,再借助这个信托去香港或者开曼群岛等CRS参与国做投资,然后这个信托本身在CRS下会被定义成非主动金融实体。
在这种情况下,即使美国没有加入CRS,但是只要他在CRS的成员国下设有金融账户,这个金融账户的开户机构在接受尽职调查的时候,会被穿透到这个非主动金融实体的实际控制人,这样还是逃不掉。说了这么多,我来做个总结,如何有效应对CRS:1、资产置换。
CRS是交换金融账户信息,但是如果你把资产转不转化成实物,比如地产、珠宝、跑车、现金,都可以规避CRS,这种方法最简单。2、改变税务居民身份。
在CRS体系下,国籍不一定是税务居民的信号,CRS是以当前所居住的国家来判断,而不同的CRS签署国对于税收居民的认定条件各都是不同的,比如中国税收居民的判定条件是个人在中国境内有固定住所,或者在中国境内居住满一年。
如果能清楚掌握不同国家的税务居民判定条件,做出合理的境内外合理逗留安排,也就能钻CRS的漏洞。
有不少人说只要账户资产少于100万美元就可以规避CRS,这其实是误解,在政府的《非居民金融账户涉税信息尽职调查管理办法》中有说过,会对账户资产超过600万人民币的账户特别重视,但是并没有说过低于600万元人民币就不用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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