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基金会管理办法》一、基金来源1、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个人的捐赠或资助;2、台港澳地区和国外友好团体、组织、个人的捐赠或资助;3、资助;4、基金母本的增值部分;5、本会的其他合法收入。二、基金募集1、基金募集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政策进行。
2、严格受赠和转赠手续。受赠和转赠工作,由本会执行机构、代表机构以及授权单位负责;接受定向捐赠应与捐赠人签订捐赠协议;受赠应出具合法、有效的收据并颁发证书。3、除接受捐赠人自愿捐赠外,还可以开展义卖、义拍、义演、义赛、义诊及网上专项慈善捐赠活动等各种形式向社会进行募捐。
4、对捐赠物资的募集与管理,授权上海慈善捐赠救助物资服务中心进行,其所得归本会所有。
三、税收优惠政策单位慈善捐赠在年度应纳税所得额3%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个人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义务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本会举行的义卖、义演等收入报经税务部门审核后,可免征营业税。
一、符合以下全部条件可提出申请:(一)为特定的公益目的而设立;(二)全国性公募基金会的原始基金不低于800万元,地方性公募基金会的原始基金不低于400万元,非公募基金会的原始基金不低于200万元;原始基金必须为到账货币资金;(三)有规范的名称、章程、组织机构以及与其开展活动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四)有固定的住所;二、基金会经营范围:(五选二)助医:1.资助医疗机构及其主要相关高危疾病的防治研究、学术交流合作、文献出版扶贫济困:1.资助贫困地区、资助改善贫困户生活水平等扶贫济困事业;2.关爱和扶持弱势群体,扶持和资助贫困弱势群体开展就业培训公益项目;3.资助贫困地区发展,致力于改善贫困地区人群的生活条件,提高生活水平。
助学:1.资助学校建设、改善教学设施项目等助学公益事业。恤病:1.为贫困弱势群体大病就医提供资助。2.为贫困地区病患提供医疗救助知识科普及传播等项目;2.支持和奖励在医学领域开展研究开发、成果转化、创新应用的良好个人和机构。
救灾1.资助自然灾害公益援助活动,向重大灾害受困人群提供帮助;2.救助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和公共卫生事件等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害;三、需提供资料清单1.5名以上理事会成员,从中选举出一名理事长,理事长不能担任任何一家公司法人。人员需提供基金会所在地的户口或社保卡或居住证。
2.发起方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3.200万实缴注册资金4.场地使用证明四、
办理流程
及时间1.前期材料收集制作2.递交材料名称核准3.材料补充4.递交整套资料审核,设立验资账户,入账200万5.审核成功,领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办理时间:4个月左右《基金会管理办法》鼓励基金会募集资金,从事公益活动,形成自身资金运行的良性循环机制。
基金会募集资金、运作资金的能力是保证其生存和发展的关键所在。-/gbadbjc/-香港证监会牌照、香港保险经纪牌照、香港MSO牌照及放债人牌照申请服务,协助客户申请美国MSB牌照、NFA、RIA、加拿大MSB牌照、澳大利亚及墨西哥等主流海外金融牌照,支持企业实现跨境金融业务的合规拓展。亦提供开曼群岛离岸公司注册、离岸基金设立及全球合规运营等服务,助力企业布局国际市场。为企业提供一站式合规方案。如需了解更多,请联系港信通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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