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会作为非盈利组织,资金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比例支配,不得作为非法敛财牟利的工具;基金会成员由:理事长、副理事长、理事、秘苏长、监事等成员组成,公司所有决策均需理事成员投票决定,并做好会议记录;慈善基金会财产的管理和使用:1.境外基金会代表机构不得在中国境内组织募捐、接受捐赠。
2.公募基金会每年用于从事章程规定的公益事业支出,不得低于上一年总收入的70%; 非公募基金会每年用于从事章程规定的公益事业支出,不得低于上一年基金余额的8%。 基金会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和行政办公支出不得超过当年总支出的10%。
3. 基金会应当于每年3月31日前向登记管理**报送上一年度工作报告,接受年度检查。年度工作报告在报送登记管理前应当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年度工作报告应当包括:财务会计报告、注册会计师审计报告,开展募捐、接受捐赠、提供资助等活动的情况以及人员和机构的变动情况等。
基金会应当接受税务、会计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税务监督和会计监督。基金会在换届和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应当进行财务审计。以往,基金会被归入社团法人。但是基金会不是以人为基础,而是以财产为基础设立的组织,这与社团由会员组成的基本特点有着本质差异。1.《条例》明确了基金会的公益性质,强调了公益目的的重要性。
公益性是基金会的本质特征,是基金会设立的**目的。保障基金会的公益性,是《条例》的根本任务。公益组织的受益对象通常为不特定的个人和群体,任何个人或群体只要符合其宗旨和业务范围
要求
,都可接受其资助。基金会的基金来源于社会,服务于社会。
新设立慈善基金会的必备条件:人员、场地、发起资金、发起方公司等;问:为什么《条例》没有对基金会的税收问题做出规定?答:利用税收手段管理基金会,是发达国家的通行做法。我国这方面的税收政策还需要完善。利用税收监管基金会的前提是基金会享受税收优惠。
《条例》规定“基金会及捐赠人、受益人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享受税收优惠。”根据国家立法制度,涉及税务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由税收部门统一制定。所以税收优惠的具体办法,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正在研究制定。
在享受税收优惠的同时,基金会要依法办理税务登记、接受税务部门的监督,对有违法行为的基金会,税务**还可以补交违法行为存续期间享受的税收减免。总之,要通过税收政策,鼓励基金会的发展,加强对基金会的监管。(现有税收优惠政策主要有:基金会的存款利息免缴企业所得税。
企业用于公益、救济性的捐赠,在年度应纳税所得额12%以内的部分,免缴企业所得税。外资企业用于中国境内公益、救济性质以外的捐赠,全部免缴企业所得税。个人捐赠额未超过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免缴个人收入所得税。用于公益事业的捐赠物资,可以减征或者免征关税。
社会团体(包括基金会)承受土地、房屋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和军事设施的,免征契税。)-/gbadbjc/-香港证监会牌照、香港保险经纪牌照、香港MSO牌照及放债人牌照申请服务,协助客户申请美国MSB牌照、NFA、RIA、加拿大MSB牌照、澳大利亚及墨西哥等主流海外金融牌照,支持企业实现跨境金融业务的合规拓展。亦提供开曼群岛离岸公司注册、离岸基金设立及全球合规运营等服务,助力企业布局国际市场。为企业提供一站式合规方案。如需了解更多,请联系港信通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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