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珠澳大桥车牌办理 经粤港双方磋商,粤港之间经港珠澳大桥口岸通行的商务车指标数量已经确定,自2025年9月1日起启动申领工作。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以通过广东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政务服务网提交申请材料,审核通过后预约前往广东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受理大厅办理。
为方便业务办理,当事人也可携带材料,前往香港中旅集团有限公司在香港和深圳的办事处提出申请。为充分发挥港珠澳大桥在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中的作用,本着尽量放宽申领条件的原则,此次粤港双方对相关政策做出了相应调整,对比其他口岸通行车辆指标大幅降低了
申请条件
,并扩大了申办对象范围。
记者还获悉,港珠澳大桥开通后,以往已经获批的皇岗、文锦渡、沙头角和深圳湾口岸的粤港两地车,可以免加签直接行走大桥(暂定期限为两年)。
● 申请时间和方式港珠澳大桥 符合上述条件的,可于2025年9月1日起,登陆广东省公安厅交管局政府服务网提交资料申请(网址: ● 其他优惠政策部分车辆6年免检:对香港经大桥口岸入出内地车辆,凡是符合内地6年免检政策的车型和条件,同样享受该优惠政策。
车辆号牌50选1:省公安厅交管局为大桥口岸车辆准备了专门号段,并按照国内车辆登记标准,为当事人提供车辆号牌50选1机会,越早提出申请,车辆获得靓号的机会就越大。
港珠澳大桥口岸粤Z港车牌办理条件:1. 境外投资者到我省投资,3年内(含办理年度)累计纳税额达到10万元人民币以上者,在合同有效期内可准予办理1辆入出内地商务车辆牌证(粤Z港车牌);累计纳税额达50万元人民币以上者,准予办理第2辆;累计纳税额达100万元人民币以上者,准予办理第3辆。
已申请经其他口岸入出内地港澳商务车辆的境外投资者,不受以往数量限制,符合上述办理条件,可申请办理。投资者包括境外的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
- 属香港有限公司的,提交该公司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商业登记署《商业登记证》和公司注册处《公司注册证书》及《周年申报表》并由司法部认可的香港律师行进行证明即公证。
- 驾驶人证件;属香港或澳门居民的,提交《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属外国公民的,提交外国《护照》(需经省内公证处或司法部认可的香港、澳门律师行翻译的中文翻译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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